面部骨折神经受伤的划分伤残
面部颧骨骨折,定残级别,则要看事故发生面部骨折神经受伤的划分伤残 的原因以及手术后面部骨折神经受伤的划分伤残 的恢复状况等因素面部骨折神经受伤的划分伤残 : 1、如果是 人身损害赔偿 ,则根据《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的规定评定 伤残 面部骨折神经受伤的划分伤残 ; 2、如果是 工伤 则根据《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 职业病 致残等级分级》的规定评定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体 轻伤鉴定标准 》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 轻伤鉴定 提供依据。 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 轻微伤 害的损伤. 第三条 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十三条 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面部骨折神经受伤的划分伤残 ;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 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条 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8厘米。
面部骨折能评几级伤残如果是面部骨折是属于工伤面部骨折神经受伤的划分伤残 的面部骨折神经受伤的划分伤残 ,那么该伤残等级大约在9到10级左右面部骨折神经受伤的划分伤残 ,具体以鉴定结果为准。
面部伤残鉴定标准?你说得太笼统面部骨折神经受伤的划分伤残 ,建议你详细描述你的损伤,并且上传照片及医院的病历,以便给你准确的答复。
面部损伤,工伤及面部骨折神经受伤的划分伤残 他人人为所造成的损伤,均使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具体条文如下:
5.2 面部、耳廓
5.2.1 重伤一级
a)容貌毁损(重度)。
5.2.2 重伤二级
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d)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
e)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
f)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
g)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h)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
i)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
j)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
k)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
m)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
n)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o)损伤致张口困难Ⅲ度。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q)容貌毁损(轻度)。
5.2.3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2.4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5.2.5 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脸部多处受伤的能判定伤残吗可以面部骨折神经受伤的划分伤残 ,需要在伤情稳定后申请司法鉴定面部骨折神经受伤的划分伤残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面部骨折神经受伤的划分伤残 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脸部骨折可能导致的伤害依据《评定》如:
1、十级伤残标准:颅骨缺损4平方厘米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平方厘米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2、九级伤残标准: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3、八级伤残标准: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32立方厘米以上。
伤残鉴定为司法鉴定人根据检验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即《评定》),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并得出综合性的判断。故,受害人是否构成伤残以及伤残的具体级别应当由司法鉴定后的鉴定意见报告予以明确。
神经损伤属于几级伤残神经损伤需知道损伤程度,在伤残鉴定中心才能鉴定出伤残等级。
其中一级伤残: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面部骨折神经受伤的划分伤残 ;
a、植物状态;
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
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小便失禁。
扩展资料:
脑神经损伤分类
具体包括:
(1) 嗅神经损伤 常有筛骨骨折或额底脑挫伤表现,如脑脊液漏、一侧或双侧嗅觉部分或完全丧失。
(2) 视神经损伤 常伴有累及眶尖和视神经管面部骨折神经受伤的划分伤残 的前、中颅窝骨折。病人伤后即出现视力下降甚至失明,直接光反射消失,间接光反射正常。若视交叉部受损,出现双眼视力受损,视野缺损。
(3) 动眼、滑车、外展及三叉神经眼支损伤常有蝶骨小翼、颞骨岩部及颌面部骨折表现。动眼神经伤者可见复视、上睑下垂、瞳孔散大、光反射消失、眼球偏向外下方。
滑车神经损伤可见向下凝视时出现复视;外展神经损伤可致受损侧眼球外展受限、眼球内斜;三叉神经损伤可见角膜反射消失、面部感觉障碍、咀嚼无力,偶有三叉神经痛。
(4) 面、听神经损伤 常有颞骨岩部及孔突部骨折,伤后不同时间出现面部瘫痪、同侧舌前2/3味觉丧失、角膜炎、耳鸣、眩晕、神经性耳聋等表现。
(5)舌咽、迷走、副、舌下神经损伤 极少出现。常有枕骨骨折。表现吞咽困难、咽反射消失、舌后1/3味觉丧失、声音嘶哑、肩下垂、伤侧舌肌萎缩、伸舌偏患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