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67条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是关于食品包装上标签内容的规定。该条的具体内容为食品安全法67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食品安全法67条 ;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法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到底按照哪条罚则进行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安全法67条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食品安全法67条 ;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食品安全法67条 :
1、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以上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应当将下列事项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
(一)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二)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添加行为和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情况,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以及宣传材料中有关功能宣传的情况;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事项。
网络贩卖自制食品合法吗?被举报为三无产品会涉及到哪些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法67条 ,网络贩卖自制的食品如果有合法的经营手续,以及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检验检疫证书,销售的食品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那么这样销售自制的食品就是合法的。如果销售食品的经营者,没有经营制作生产的资质,而从事食品经营销售,那就肯定是非法的。一旦被举报为三无产品,将会被处以商品等额三倍以上的罚款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67条之规定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商品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食品安全法67条 他事项。
重庆这次王女士在网上销售150份扣肉的事情,就是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7条之规定所以才被人抓住了把柄,做任何事情都必须要遵守法律法规。
王女士的事件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开了,引起很大的反响,我也在短视频平台上刷到了王女士发布的视频,虽然说很同情她,但是近些年来类似的事件发生已经不是一次两次,我们做任何事情就要讲究个合理合法,如果食品安全法67条 你在法律方面出现了漏洞,肯定就会被别人抓住把柄给你当头一棒。
王女士在销售扣肉之前,如果能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把该办的手续都办好,该有的商品信息都标注上,也不会被人抓住这么大个漏洞,其实王女士也知道自己打这个官司一定会输,但是她坚持要应诉的原因,也只是那一点点不服输的自尊心。
随着近些年来国家在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视,各项法律法规相序出台,对于食品的经营和制作销售都有了规定,正所谓没有规矩就不能成方圆,如果没有这些规定,那肯定会乱套,比如说食品安全法里有关于销售未经检验检验的动物肉类的规定,那就是销售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私自屠宰的动物肉类将会被处以销售额十倍的罚款。
就因为这个规定,有不少农民就因为销售自己家屠宰的猪肉被罚款的事情,随着食品生产的规范,做事情必须要先了解相关的法律,然后才能去做。
网络贩卖自制食品合不合法,关键是看你有没有制作销售食品的资质,以及你销售的食品是不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去销售制作的,如果你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食品制作相关的资质,销售制作的食品也无相关检验检疫的合格证,没有保质期和生产信息,那肯定是非法的,非法从事销售制作预包装食品,未酿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被处以商品等额三倍的罚款。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设定的违法情节严重情形有什么?《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安全法67条 的,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至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二条以及本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食品安全法67条 : (一)违法行为涉及的产品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或者违法行为持续时间3个月以上; (二)造成食源性疾病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造成30人以上食源性疾病但未出现死亡病例; (三)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 (四)拒绝、逃避监督检查; (五)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实施同一性质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者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后又实施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六)其食品安全法67条 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时,应当依法从重从严。
食品安全法67条可以用商标法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二十一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食品安全法67条 ,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食品安全法67条 ,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