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车不减速撞左转车
交通法规定直行车不减速撞左转车 ,转弯车辆 让直行车辆。如果转弯车辆撞直行车辆 直行车不减速撞左转车 ,转弯车辆全责 。如果直行车辆撞转弯车辆直行车不减速撞左转车 ,直行车辆主要责任 直行车不减速撞左转车 ,转弯车辆次要责任 。
直行电动车不减速撞上左拐汽车谁的责任正常直行直行车不减速撞左转车 的电动车虽然没有减速,但是,撞上直行车不减速撞左转车 的是,左转弯的机动车,那么这个事故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转弯让直行这件事大家都知道的也是法律规定的。
没有红绿灯的丁字路口,左转弯车辆和直行车辆相撞,直行车辆通过减速带未减速是否有责任?直行车辆通过减速带未减速有责任。需要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直行车不减速撞左转车 ,认定双方之间的责任大小。双方要根据责任认定书上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故责任认定直行车不减速撞左转车 :一、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直行车不减速撞左转车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交通事故责任时,召集各方当事人同时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处理),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将事故责任认定书送交当事人。四、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将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在五日内向各方当事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直行车不减速撞左转车 ;五、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左转跟直行车相撞谁的责任左转责任大。
拐弯让直行直行车不减速撞左转车 ,是先行原则之一。所以拐弯责任大直行车不减速撞左转车 ,具体以事故处理部门划分责任。
左转弯被直行车撞了谁的责任交通责任由交警开的责任认定书确定直行车不减速撞左转车 ,一般有个原则是左转让直行。也就是说左转弯的车要避让直行车直行车不减速撞左转车 ,直行车优先。
特殊情况:
第一种是左转弯车已经在转弯过程中直行车不减速撞左转车 ,直行车没注意到而撞上左转车,此时应该直行车负责。
第二种是如果直行车辆所在的前方路口有让行标识,直行车未让行而撞上左转车辆,此时直行车负全责。
第三种跟第二种类似,就是直行车闯红灯而与正常按照信号灯左转的车辆相撞,直行车负全责。
第四种是在无交通指示的路口,要按照右侧先行规则,也就是说无论右侧来车是直行还是转弯,都是右侧来车优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直行车不减速撞左转车 ;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直行车不减速撞左转车 ;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_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