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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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职工工伤因伤情需要做动态心电图、ECT、核磁共振、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介入放射检查治疗、电子内窥镜检查、高压氧舱治疗等大型仪器检查或特殊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的主治医师提出申请,经协议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科同意,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方可进行,第十一条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安置心脏起博器、置换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或治疗中使用一次性医用材料的,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方可使用,第四条参加工伤保险(以下简称参保)用人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将受伤职工及时送往协议医疗机构救治。
2019年大连市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条例)

大连市工伤保险就医和结算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保障工伤(含职业病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下同)职工合法权益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规范工伤保险就医和结算管理工作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合理使用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工伤保险医疗机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等。

第三条工伤保险就医实行协议医疗服务。在公开、公正、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协议医疗机构)应认真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本着“因伤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伤病分开”的原则,为工伤职工提供及时、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参加工伤保险(以下简称参保)用人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将受伤职工及时送往协议医疗机构救治。伤情危急确需送往就近非协议医疗机构抢救的,用人单位须在3日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待伤情稳定后,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在外地发生工伤的职工,可在事故发生地优先选择协议医疗机构救治。

第五条职工工伤到协议医疗机构救治,用人单位应向协议医疗机构出具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协议医疗机构应主动询问用人单位参保情况。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出具参保证明的,应向首诊医师和医疗保险科说明情况,并在3日内补交参保证明。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待医疗终结或评定伤残等级后,用人单位可按相关规定凭医疗收据等相关手续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第六条协议医疗机构对工伤职工治疗,实行一日清单和月报表制度,工伤职工出院时,可统一打印费用总明细。

第七条职工工伤治疗用药,参照《辽宁省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按《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执行,并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第八条职工工伤因伤情需要做动态心电图、ECT、核磁共振、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介入放射检查治疗、电子内窥镜检查、高压氧舱治疗等大型仪器检查或特殊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的主治医师提出申请,经协议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科同意,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方可进行。因抢救等特殊情况需做特殊检查、治疗的,可先行检查、治疗,3日内补办核准手续。

协议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大型医疗设备和特殊治疗项目的管理,严格掌握诊疗指征,大型设备检查的阳性率应达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工伤职工住院床位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普通病房标准结算;因伤情需要入住监护病房的,其床位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监护病房标准结算。入住监护病房的工伤职工伤情缓解后,协议医疗机构应及时调整病房。

第十条工伤职工在本市住院治疗工伤的,日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照每日26元计算。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经审批后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日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照每日37元计算。

第十一条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安置心脏起博器、置换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或治疗中使用一次性医用材料的,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方可使用。使用上述器材原则上应用国内产品,如果使用进口产品价格高于国内同类产品或国内无同类产品的,所发生的费用按70%核销。

第十二条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转往异地治疗的,须经专科或三级医院提出转诊意见并附用人单位和个人申请,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方可转诊。异地就医期间的医疗费用按有关规定报销。

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转往异地治疗的,经备案后可凭火车票、船票、汽车票,每次就医报销一次工伤职工本人的往返交通费,其中不含火车软卧票、飞机票。

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转往异地治疗的,经备案后住院前3日内住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报销,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到外地出差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经外埠医院抢救已脱离危险期且伤情基本稳定的,应及时转回本市协议医疗机构治疗。职工公派出国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境外救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参照国内同等伤情的平均费用予以报销。

第十四条职工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的治疗,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规定认定为工亡的,其医疗费用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以及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先行支付,并依法进行追偿。

第十六条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时限申请工伤认定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七条职工工伤医疗终结评定伤残等级后,工伤部位或致伤器官产生新的炎症或病变需要治疗,或工伤部位、致残器官需要定期实施专科治疗的,须持工伤认定手续、伤残程度鉴定结论,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手续。经专家会诊确认属于旧伤复发或专科特殊治疗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指定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确认需要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协议医疗机构按标准予以补助。

第十八条协议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有关规定,为工伤职工书写就诊病历、工伤医疗专用处方及出院带药量、门(急)诊开药量等,并提供详细费用清单;因超剂量用药、药品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发生的费用,由协议医疗机构承担。诊治非工伤疾病所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协议医疗机构治疗职工工伤使用《辽宁省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以外的药品或提供超出诊疗项目、设施项目服务的,应征得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同意,办理自费手续,其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或其亲属支付。协议医疗机构未征求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同意,擅自使用《辽宁省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以外的药品或提供超出诊疗项目、设施项目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协议医疗机构承担。

第二十条协议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做好工伤康复工作。救治的工伤职工住院伤情基本稳定时,对有康复价值的,协议医疗机构应向工伤职工提出康复建议,以便康复协议机构早期介入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工伤职工康复确认、康复管理以及康复费用结算等,按《大连市职工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伤职工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确认需要康复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协议医疗机构按标准予以补助。

第二十一条协议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协议医疗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按本规定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书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服务协议。

第二十二条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做好参保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的审核和结算工作,于每月25日前将核定后的协议医疗机构上月发生的费用拨付到账。用人单位垫付的费用,经核准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即时报销办结。

第二十三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用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定点医疗机构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因支付工伤医疗费发生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经当事人同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或个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或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大连市工伤保险就医和结算管理办法》(大劳发〔2004〕6号)即时废止。

附件:

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及诊疗科目表

序号

定点医院名称

诊疗科目

1

大连市中心医院

综合诊疗科目

2

大连医科大学 附属第一医院

综合诊疗科目

3

大连医科大学 附属第二医院

综合诊疗科目

4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综合诊疗科目

5

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

骨外科、脑外科、眼科

6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骨外科、脑外科、眼科、胸外科、泌尿外科、普外科

7

大连市友谊医院

骨外科、脑外科、普外科

8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普外科、脑外科、手外科

9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医院

骨外科、普外科、胸外科

10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

骨外科、烧伤科、职业病、脑外科

11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

骨外科、胸外科

12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医院

骨外科、手外科

13

大连造船医院

骨外科

14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

烧伤科、职业病、普外科

15

大连辽渔医院

骨外科、脑外科

16

大连机车医院

综合诊疗科目

17

大连港医院

骨外科、普外科

18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医院四○三临床部

骨外科、手外科

19

武警部队辽宁省总队大连医院

综合诊疗科目

20

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

综合诊疗科目

21

旅顺口区人民医院

综合诊疗科目

22

长海县人民医院

综合诊疗科目

23

瓦房店第三医院

综合诊疗科目

24

普兰店市中心医院

综合诊疗科目

25

庄河市中心医院

综合诊疗科目

26

瓦房店轴承医院

骨科、神经内科、职业病

27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综合诊疗科目

28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医院有限公司

综合诊疗科目

29

沈阳军区大连疗养院二一五医院

精神科

30

大连市结核病医院

职业病(结核类)

31 

大连牟氏医院

骨外科

32

大连保税区医院

综合诊疗科目

大连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五级18个月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工资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五级为28个月,六级为24个月,七级为20个月,八级为16个月,九级为12个月,十级为8个月工资。补助金发放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其中,五级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七级为13个月,八级为11个月,九级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本人平均工资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本人平均工资相比较,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基数。其中,五级为28个月,六级为24个月,七级为20个月,八级为16个月,九级为12个月,十级为8个月。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治疗工伤复发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拓展资料:伤残职工鉴定为1至4级的,按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24、22、20、18个月的本人工资;鉴定为1至4级的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其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的标准为:一级伤残2000元/月,二级伤残1890元/月,三级伤残1780元/月,四级伤残1670元/月。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以及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下列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大连市人民政府是怎么规定的。

由辽宁省规定。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贯彻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的通知》

辽人社[2010]483号

六、合理确定待遇标准

(一)关于第三十条第四款的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及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支付标准问题。

1、职工在本市住院治疗工伤的日伙食补助费标准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按照统筹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7O%再除以30天计算。

2、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日伙食补助费标准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按照统筹地区月最低工资准除以30天计算。

3、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报销标准,可凭火车票、船票、汽车票每次就医报销一次.工伤职工本人的往近交通费,其中不含火车软卧票和飞机票。

4、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宿费报销标准。可凭宿费票据报销在外阜住院前工伤职工本人的住宿费,日报销标准不超过150元。

(二)关于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问题。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工伤职工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中五级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为11个月,九级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发基数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全月的月平均工资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相比较,采取就高不就低的愿则计算工伤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相应级别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即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五级为28个月,六级为24个月,七级为20个月,八级为16个月,九级为12个月,十级为8个月。

工伤九级大连一次性工伤再就业赔偿金标准

大连市辽宁工伤九级享有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解除或终止合同按大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个月和就业补助金12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的通知》(辽人社[2010]483号)规定,辽宁省大连市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的,享有以下待遇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70%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大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个月。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贯彻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人社[2010]483号

六、合理确定待遇标准

(一)关于第三十条第四款的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及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支付标准问题。

1、职工在本市住院治疗工伤的日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照统筹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7O%再除以30天计算。

2、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日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照统筹地区月最低工资准除以30天计算。

3、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报销标准,可凭火车票、船票、汽车票每次就医报销一次.工伤职工本人的往近交通费,其中不含火车软卧票和飞机票。

4、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宿费报销标准。可凭宿费票据报销在外阜住院前工伤职工本人的住宿费,日报销标准不超过150元。

(二)关于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问题。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工伤职工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中五级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为11个月,九级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发基数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全月的月平均工资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相比较,采取就高不就低的愿则计算工伤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相应级别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即:五级为28个月,六级为24个月,七级为20个月,八级为16个月,九级为12个月,十级为8个月。

主题词:社会保障工伤保险条例实施通知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岳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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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九级工伤赔偿问题

1、在你合同到期公司不解雇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的情况下:

(1)你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有:住院伙食补助(标准是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如果住院时全部费用已经由单位支付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出院后不能再要求)、出院后还需要护理时的护理人员费用、出院后还需要休养的还应有停工留薪期最长12个月。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8个月的本人工资(说明:A、如果单位没有为你交工伤险,以上赔偿由单位支付。

B、本人工资不是指你的实发工资2500,而是指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而这个事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数额,应由你自己找你单位会计确定或是根据你前12个月的工资数额自己计算一下,所以网友无法给出你要求的“明确的数字?”。

另外,如果你本人工资高于所在地设区市的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你所在地设区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

2、关于你配偶的护理费用:

(1)如果医院确定需要2人护理、单位只派了一个护工的,可以再向单位索要一份你住院期间你配偶的护理费;

(2)如果医院确定只需要1人护理、单位派了一个护工的:再向单位索要配偶的护理费用到法院或劳动仲裁机构时不会支持,但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能给多少算多少。

(3)楼让你需要几人护理,根据你的伤情由医院确定。

3、“或者有什么相关条约、条规之类的麻烦告诉一下?”:

(1)《工伤保险条例》

(2)大连市或辽宁省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办法或规定。

4、“要是合同期到了,不在以前的公司工作了,公司是否应该给另外的补偿?(如果有大概是多少呢(明确的数字)?计算的步骤也告诉一下”:

(1)合同到期你不干了或者是公司解雇你的:由单位按照辽宁省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根据辽宁省的规定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大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九级为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月工资计算,九级为12个月。

附:

(3)想得到明确数字,建议找当地律师或是自己找到当地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后计算。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管理,保障职工因工伤、残、亡后本人及其家属应享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我市辖区内国有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的全部职工,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驻连办事机构)的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第三条 大连市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是大连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应认真做好全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各项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劳动保险机构,具体负责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业务工作。第四条 工伤保险应与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各企业和职工都应积极搞好安全生产,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工伤事故发生。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第五条 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留有节余的原则,实行全市统一筹集。

企业须按劳动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向劳动保险机构直接缴纳或由开户银行代为扣缴,转入劳动保险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工伤保险基金”专户。第六条 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实行差别费率(见附表一),并在差别费率基础上,实行浮动费率(见附表二)。差别费率根据企业对职工造成伤害的风险程度和历年工伤事故的统计数据确定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浮动费率根据企业上年度实际发生伤亡事故率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情况,由市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每年调整一次。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必须专项储存、专款用于因工伤、残、亡职工的下列费用:

(一)医疗费用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

(二)伤残补助金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

(三)护理费;

(四)安装和维修康复器具等费用;

(五)工亡职工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料理丧事的费用;

(六)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有功人员,给予工伤保险基金年终节余额的5%至25%奖励费用;

(七)劳动保险机构按工伤保险基金总额3%提取管理服务费;

(八)按工伤保险基金总额2%提取职业安全卫生检测费、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费。第八条 工伤保险基金是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的专项基金,属于全体职工共同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接受财政、审计、工会等部门的监督。第三章 工伤保险待遇第九条 职工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残或死亡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在生产、工作区域、法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与生产、工作有直接关系的任务,发生的伤、亡;

(二)受领导指派(含班、组长),从事本企业生产、工作任务时,发生的伤、亡;

(三)从事与本企业生产、工作有关的科研、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工作中,发生的伤、亡;

(四)在生产、工作岗位上,因不可抗力遭受的意外伤、亡;

(五)从事有毒有害工作而造成的身体的伤害(含职业病);

(六)在紧急情况下,抢险救灾而造成的伤、亡;

(七)复员转业军人因公、因战致残后旧伤复发的。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因工伤、残职工,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一)职工因工负伤的诊疗费、普通药费、住院费、就医路费和住院期间本人伙食补助费(就医路费和伙食补助费,按我市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二)伤残者医疗终结,按《大连市医务劳动鉴定标准》,评定伤残等级,1至4级每月给付定期伤残补助金,分别为50元、45元、40元、35元;5至10级给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按全市上年度月人均工资十六个月、十四个月、十二个月、十个月、八个月、六个月计算。

(三)确定为1至3级伤残者,退休后按全市上年度月人均工资收入的50%、40%、30%发给护理费。

(四)职工因工伤残必须安装假肢、假牙、补眼;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的,经大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劳鉴会)同意,在指定部门购买和安装,所需费用按规定的标准(见附表三)给付,并随价格的变化,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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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7 20:03

江西省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2022年南昌工伤赔偿计算公式一、医疗费1、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2、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江西省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的医疗费用二、伙食补助费1、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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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杀”撞伤骑车人责任谁来担? 因“开门杀”造成人员伤亡,还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 ...

工伤陈凯旋

07-21 13:35

大连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第八条职工工伤因伤情需要做动态心电图、ECT、核磁共振、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介入放射检查治疗、电子内窥镜检查、高压氧舱治疗等大型仪器检查或特殊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的主治医师提出申请,经协议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科同意,报工伤保险经办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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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外卖脚大拇指骨折申请工伤认定

律师回复中...
2024-02-16 13:28

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如何计算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住院治疗 工伤 的伙食补助费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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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标准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怎么算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赔偿青岛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标准的计算主要以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为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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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青岛市 工伤保险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019年青岛工伤赔偿标准,青岛工伤鉴定标准及保险条例(修订版) 青岛市工伤赔偿标准,青岛市工伤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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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协议条款。没有按照协议来赔偿

律师回复中...
2024-02-10 15:42

云南省工伤伙食补助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云南省工伤伙食补助标准,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云南省 工伤保险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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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派遣协议工伤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中...
2024-02-07 19:28

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一天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一天的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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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订国际派遣协议,工伤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中...
2024-02-07 19:27

徐州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 4、《关于审理触电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3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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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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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陕西工伤赔偿金最新标准2021年陕西省工伤赔偿项目陕西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一、医疗费二、康复费三、伙食补助费四、交通食宿费五、护理费六、停工留薪期工资七、伤残辅助器具费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十、七级至十级伤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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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工伤伙食补助标准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潍坊市工伤伙食补助标准,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用人单位继续支付,1、 医疗费用 :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潍坊市工伤伙食补助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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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最新

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西安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最新: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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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根据该规定,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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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2021一、医疗费四川省工伤住院伙食补助标准: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停工留薪期工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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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大拇指骨头破碎,没有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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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 00:50

成都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成都市工伤赔偿标准成都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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