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日期过几天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合同日期过几天赔偿金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1.1后的该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合同日期过几天赔偿金 ,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合同日期过几天赔偿金 ,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满一年过几天算不够半年赔偿半个月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应该是按一年一个月来计算合同日期过几天赔偿金 ,如果超过一年未超半年的按半年来计算的合同日期过几天赔偿金 ,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再过几天过期了,公司给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我要求涨工资,公司拒绝了,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吗?劳动者第3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日期过几天赔偿金 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在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劳动者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3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属于违法。如果拒绝签订,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与同一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前订立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按照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从《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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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日期过几天赔偿金 :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合同日期过几天赔偿金 ;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人劳动合同即将到期(2年)如公司不和我续签,需要几天提醒?支付多少补偿金?本人账面工资2500,还有一第一合同日期过几天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予续签合同日期过几天赔偿金 的,应当在合同到期前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劳动者不再续约。但实际中,关于这一块合同日期过几天赔偿金 的操作,如果不是提前解约,一般以合同到期为准。
第二:补偿金标准以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标准补偿,不考虑其他的话,应当支付你两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第三:补偿标准是以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础,但不包括特殊的奖金(如年终奖,如部分销售提成等)部分
一般来说,补偿标准的认定比较模糊,各地社保机构都有自己的相关计算方法,当然两个月标准是不变的,变化的是计算方法,一般来说是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因为合同包括合同日期过几天赔偿金 了薪酬待遇,这个是固定的,同时也是有标准可循的,一般劳动部门会以合同约定金额来认定补偿金。当然各地认定的方法不同,具体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劳动部门来认定。
第四:合同到期的补偿金,是以劳动者收入为准,社保个人缴费部分不应当扣除
很显然,合同到期后,单位不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因此劳动者收入内的社保部分不应再扣除,否则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举个例子,如一个人月收入2000元,社保个人扣费11%就是220元,如果认定补偿金,那么补偿金标准应当是2000元而不是2000-220=1780
第五:如果涉及到税务方面的问题,应当由个人承担,当然这属于税务部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