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院伤情鉴定
机构名称:工伤保险处(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机构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
邮 编: 410011
电 话:0731-84907927
传 真:0731-84907960
扩展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职责:
1、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长沙医院伤情鉴定 ;
2、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长沙医院伤情鉴定 ,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
3、负责全市工伤认定工作;
4、拟订全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管理工作;
5、指导与监督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6、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劳动能力鉴定的收费: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
(一)省直、市(州)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为:
1、除涉及精神病学鉴定之外的劳动能力鉴定每项200元;
2、涉及精神病学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每项300元。
(二)申请人对省直、市(州)鉴定委员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其收费标准在省直、市(州)鉴定委员会收费标准上增加100元。
参考资料来源:长沙人社局-工伤保险处(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参考资料来源:湘西州物价局-湘西州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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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伤残的类别和残情的程度划分伤残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长沙医院伤情鉴定 ,综合考虑各门类问的平衡长沙医院伤情鉴定 ,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对未列出的个别伤残情况,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相应定级原则进行等级评定。
伤残等级的划分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长沙医院伤情鉴定 ;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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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伤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长沙医院伤情鉴定 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1、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长沙医院伤情鉴定 的。2、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3、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 伤情鉴定时需提交材料 《鉴定委托书》;《体表原始伤情记录表》复印件及当时所摄照片;能证明伤害经过的案件调查卷宗材料及录音、录像资料;《医院伤情检查通知单》、首诊门诊病历原件及全部临床影像学检查资料(包括X线片、CT片、MRI片等)和其长沙医院伤情鉴定 他医学资料(必要时提供影像学检查的电子拷贝数据);住院治疗的,应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现病史、体格检查、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各种检验报告、影像学检查报告单等),并加盖医院证明;重新鉴定的,应提供原鉴定文书及相关资料;鉴定需要的其长沙医院伤情鉴定 他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