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国家规定是到75岁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的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从工伤发生的年龄到75岁的时间算。赔偿费也是按这个算。城镇户口到76岁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农村户口到73-74岁。根据当地的平均寿命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20年。
法律分析
可以按照受害人安装假肢的花费来赔偿。这叫残疾辅助器具赔偿。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赔偿(二)第二类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的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适用性文件。如该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 精神损害 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该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依据上述司法解释,对受害人提起的安装假肢等残疾辅助器具的 诉讼 请求,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对相关的费用计算标准只是笼统地规定为"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并且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赔偿年限及合理费用标准和特殊要求应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执行。 (三)第三类,各地省级法院、公安机关、民政部门联合制定的法律适用性文件。如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局联合制定并以川高法(2021)第320号文件出台的《交通 工伤 伤害意外等 人身损害 事故中 伤残 人员安装假肢辅助器具暂行办法》。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计算标准 1、 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 伤残 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的合理费用 3、 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6个月 4、被 扶养 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 抚养 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 医疗费 赔偿金 =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 护理费 = 交通事故 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 死亡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 精神损害 抚慰金等。 1.单项赔偿项目的计算 受害人及其被扶养人的各项赔偿项目,在依据相关标准计算,其中 伤残赔偿 金和被扶养费人生活费在计算总额后乘以伤残系数确定。 2.赔偿总额的计算 赔偿额在将各单项赔偿项目数额相加,扣除 交强险赔偿限额 再乘以责任系数,然后加上交强险赔偿限额确定。计算公式: 赔偿额=(赔偿项目总额—交强险赔偿限额)×责任系数(责任比例)+交强险赔偿限额。
关于社会保险支付的工伤辅助器具费用赔偿问题一次性支付问题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你好,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支付。伤残津贴是按月领取。
工伤二级伤残按照安徽合肥标准预计一次性赔偿在100至120万左右,生活护理费约为60万元以上(只能按月支付,要求一次性赔偿的社保局不支付),辅助器具费约12万元以上(只能按月支付,要求一次性赔偿的社保局不支付),以上合计180万元以上(除去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按月工资4000元的30岁男性为计算标准),具体赔偿项目为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
一、医疗费用
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本人工资×25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伤残津贴(与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不能共存):本人工资×90%(按月支付,支付到男60岁、女50岁退休止,与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不能共存,只能择一)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四、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未买工伤保险农村户口劳动者或建筑领域农民工,与伤残津贴不能共存):本人工资×250个月
法律依据: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四、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其按时享受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本人可选择一次性领取。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标准按照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诊断之日的年龄、伤残等级、待遇率及本人月平均工资核定。二级为250个月。35周岁(含3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按对应的等级待遇减少4个月。
五、生活护理费:5484元×50%(按月支付,支付到男60岁、女50岁退休止)(只能按月支付,要求一次性赔偿的社保局不支付)
法律依据:
《(2010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
《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七、住院护理费:5484元×80%×住院月数(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八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已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足规定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八、住院伙食补助:20元×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一、职工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按照每人每天20元执行。
九、辅助器具费:(只能按月支付,要求一次性赔偿的社保局不支付)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安徽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工伤职工配置的辅助器具费用和延长使用年限给予的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十三条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提出并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一次性支付辅助器具费用,但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对距统筹地区平均余命不超过20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
第八条辅助器具费用支付额度为年度定额标准乘以工伤职工确定的更换年限。最高更换年限为10年。对距平均余命不超过10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
第九条工伤职工在配置或者更换辅助器具时,配置超出费用支付额度的辅助器具,超出的费用由工伤职工自理;配置低于费用支付额度的辅助器具,按实际费用结算。
十、辅助器具维修费
法律依据:
《安徽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七条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应当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项目,为工伤职工配置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合格的辅助器具,并与工伤职工签订培训、保养、维修服务协议。
十一、工伤康复性治疗费
法律依据:
(1)《安徽省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已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职工,不再进行康复对象确认。
(2)第十二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进行工伤康复的,其工伤康复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康复效果明显的,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估确认,工伤康复期可以适当延长,康复期与停工留薪期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第十三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进行工伤康复的,工伤康复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十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
十三、交通费
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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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1、残疾赔偿金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为标准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3、丧葬费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共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5、住院伙食补助费;6、医疗费赔偿金;7、误工费;9、死亡赔偿金;10、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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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十级伤残是怎么计算的?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工作中会因工伤或者职业病等原因受到伤害,而工伤鉴定10级显而易见是一个很高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的级别,这样高程度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的伤害往往会重重影响劳动者的健康。今天我们就来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了解了解,当劳动者受到这样程度的伤害时,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是什么工伤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工伤伤残鉴定10级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伤伤残鉴定10级赔偿的计算标准
一、计算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单项赔偿项目的计算
受害人及其被扶养人的各项赔偿项目,在依据相关标准计算,其中伤残赔偿金和被扶养费人生活费在计算总额后乘以伤残系数确定。
三、赔偿总额的计算
赔偿额在将各单项赔偿项目数额相加,扣除交强险赔偿限额再乘以责任系数,然后加上交强险赔偿限额确定。
计算公式:
赔偿额=(赔偿项目总额—交强险赔偿限额)×责任系数(责任比例) 交强险赔偿限额。
四、工伤伤残鉴定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综上所述,当劳动者遭遇工伤时,应准备齐全所需资料和费用,按程序走完工伤伤残鉴定流程,然后按照工伤伤残鉴定10级赔偿标准,用具体公式和条件计算出来。工伤伤残鉴定10级是非常严重的工伤问题,广大劳动者如若不幸遭遇,应积极进行鉴定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