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还分责任吗
需要。《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还分责任吗 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还分责任吗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还分责任吗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依据此规定,在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民事损害赔偿的处理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如果被害人个人(自然人)由于交通肇事者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对其损失进行赔偿。第二,如果被害人是国家或集体的,可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对国家、集体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因此,当事人即使承担了刑事责任,可能仍然是需要进行民事赔偿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是连带责任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放弃连带责任一方是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还分责任吗 的。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案件的当事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还分责任吗 ,具有独立诉讼地位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还分责任吗 ,享有法定的诉讼权利。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包括: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自然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还分责任吗 ; (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1)刑事被告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还分责任吗 ; (2)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 (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4)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5)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与民事诉讼原告基本相同,如有权请求赔偿、申请回避、委托中国人参加诉讼、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等。其义务与刑事诉讼的自诉人基本相同。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与刑事被告人基本相同,但刑事被告人与民事被告相分离的案件,其被告人可委托诉讼中国人,且上诉权也只限于附带民事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之所以要求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是因为如果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不在同一审级中解决,将导致这两种性质的诉讼在审理程序上的分离,达不到设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提高效率、节省诉讼资源的目的,也不利于及时查清案情。但是,如果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刑事判决生效以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则不受刑事诉讼法有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期间的限制,可以按照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宿费、交通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还分责任吗 ;造成受害人残疾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还分责任吗 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还分责任吗 ;造成被害者死亡的还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 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第一千零五条 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