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事故统一赔偿标准
2021年1月21日江苏省交通事故统一赔偿标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 2020年度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江苏省交通事故统一赔偿标准 ,2020年度江苏省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4657元、人均经营净收入5703元,全省平均负担系数1.84,2020年度江苏省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225元。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江苏省交通事故统一赔偿标准 的实施方案》规定,经计算,残疾/死亡赔偿金最新标准为55862.4元/年。即日起,江苏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55862.4元/年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内容是什么律师解答江苏省对于交通事故进行赔偿所适用的标准内容包括有江苏省交通事故统一赔偿标准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江苏省交通事故统一赔偿标准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江苏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钱?江苏省 交通事故赔偿 最新标准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江苏省交通事故统一赔偿标准 的《2018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江苏省交通事故统一赔偿标准 ,现将度江苏省交通事故统一赔偿标准 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江苏省交通事故统一赔偿标准 : 1、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462元;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567元。 交通事故等 人身损害赔偿 项目计算公式 1、 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 死亡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 伙食补助费 =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 医疗费赔偿 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江苏省交通事故统一赔偿标准 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赔偿金额是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以及其他医用费用之和。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各地有所差异。3、营养费赔偿金额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4、后续治疗费由医疗机构出具江苏省交通事故统一赔偿标准 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5、残疾赔偿金依年龄而定。6、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江苏省交通事故统一赔偿标准 :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的计算江苏省交通事故统一赔偿标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7、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即居民和其他服务业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计算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8、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金额依年龄而定。9、鉴定费。根据鉴定费发票确定。10、交通费和住宿费,一般是由法院酌定。11、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12、丧葬费金额为上一年度江苏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13、精神损害抚慰金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江苏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解答江苏车祸事故赔偿标准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江苏省交通事故统一赔偿标准 ;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江苏省交通事故统一赔偿标准 ;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法律分析江苏省交通事故统一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江苏省交通事故统一赔偿标准 :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江苏省交通事故统一赔偿标准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计算概述: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2、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x天数。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6、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7、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8、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9、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江苏省交通事故统一赔偿标准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