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规定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为一般一天20-40元。在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规定 我国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规定 的分为两种情况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规定 :一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规定 ;二是不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寻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知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必要以寻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增补而付出的费用。
交通事故营养费标准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进行计算。营养费指的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规定 ,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法院会根据受害者医药费的百分比来计算营养费,通常按照医药费的5%至10%来确定营养费,但都不会超过医药费的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规定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规定 ,不需住院治疗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规定 的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规定 ,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规定 ,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规定 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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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3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3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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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误工营养费的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 受伤人员误工营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误工费 营养费 的标准无特殊情况下是30元一天。 误工费 有 工资 按工资赔偿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规定 ,低于平均工资按平均工资赔偿。 护理费 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规定 ,营养费,30一天,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 伤残 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侵权责任法 》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规定 : 医疗费 、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 社保 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 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 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 丧葬费 、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规定 他合理费用、 精神损害 抚慰金。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关部门肯定会介入,所以在有关问题的处理上自己进行协商的时候,需要自己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有效的处理,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利益保障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合理的分析,进而在法律的基础上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
车祸营养费理赔标准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规定 ,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规定 的赔偿:一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营养费一般一天20-4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明显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样平常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必要额外增长营养,必要增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必要为前提的,假如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必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规定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进行计算。营养费指的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规定 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