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的医生太坑
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工伤鉴定的医生太坑 ,因为工伤鉴定是归劳动部门管的。也可以到卫生部门投诉,因为医生行政主管是工伤鉴定的医生太坑 他们。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做工伤鉴定去了140人医生不认真看病历怎么办啊,去哪去投诉投诉鉴定机构工伤鉴定的医生太坑 ,鉴定人一般去司法局工伤鉴定的医生太坑 ,因为是司法局主管
工伤鉴定是否克关公正,我认为四川伤残鉴定中心非常黑暗,不是讲理的地方,1、关于工伤鉴定是随机从医疗卫生专家数据库中抽取3到5名相关专家给出鉴定意见工伤鉴定的医生太坑 ,然后再由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意见给出鉴定结论工伤鉴定的医生太坑 ,所以这个还是很公正工伤鉴定的医生太坑 的。
2、如果伤者职工认为鉴定结论不符合的工伤鉴定的医生太坑 ,伤者职工可以在领取到鉴定结论之日起的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4、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收受当事人财物的、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