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1、补偿带有补充性,赔偿带有惩罚性。所以如获得补偿,其价值一定是比相应赔偿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的标的的赔偿金额要少。
2、补偿是无过错形态下由于公平原则而来的。
3、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国家补偿则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
4、性质不同: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意在恢复到合法行为所应有的状态。
一、如果本人无能力赔偿赔偿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可由别人代为赔偿的赔偿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
1、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犯罪造成的损失,其父母有赔偿义务,应由其父母赔偿。
2、如果有同案犯或者其赔偿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他人参与作案,其他人不管构成犯罪还是不构成犯罪,根据民法通则规定,都要承担民事责任,都应赔偿。
3、被告人犯罪行为的违法所得,如果有一部分用于家庭生活,对这一部分,其家属有退赔义务。
4、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不是应当判处死刑,并且必须执行的,那么,被告人的亲属应被告人的请求,或者主动提出并征得被告人同意,可以代替被告人赔偿。当然,这种赔偿也应视为被告人进行的赔偿,据此可以对被告人依法适当从宽处罚。
5、成年人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虽然不能让其家属或者动用家庭成员共有财产赔偿,但可以动用家庭财产中属于犯罪人那一部份赔偿。
二、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什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赔偿责任性质民事赔偿是由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引起的民事责任。民事赔偿与民事义务不同赔偿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民事义务是因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产生赔偿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规定义务人应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不具有制裁性。而民事赔偿只能因违反义务的违法行为而产生,违反义务应当承担法律后果,具有制裁性。
区别
编辑
民事赔偿责任主体、责任性质、适用的赔偿原则、标准和程序与国家法律赔偿制度中的国家赔偿不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民事主体身份实施的侵权行为属于民事侵权,由此产生的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
侵权损害行为,引起了与行为人所预期的相反的后果,即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是否是民事法律行为?为什么?当然是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赔偿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他人民事权益赔偿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赔偿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赔偿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为什么说民事法律责任具有赔偿的性质?不对赔偿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赔偿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
1、民事责任是一种违反民事义务赔偿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的法律责任。它以民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没有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就不会发生民事责任。
2、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民事责任的目的不仅要对违反民事义务的人加以制裁,而且还要恢复正常的经济秩序,补偿被害人的损失。此外,民事责任中也有非财产责任,如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3、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的民事权利为目的。民事权利的实现,以民事义务的履行为前提,对民事义务的违反,必然影响到民事权利的实现。民事责任具有补偿和恢复原状的性质。
4、民事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所以民事责任的主要特点之一在于救济责任。
侵权赔偿关系是事件还是行为从法理赔偿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的角度赔偿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需要行为人进行意思表示即可以直接依据法律规定而产生一定赔偿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的法律效力。而侵权赔偿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法律关系是基于一定法律事实而产生、变更或消灭,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而侵权赔偿法律关系是基于一定的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国家赔偿有没有包括民事赔偿?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国家赔偿赔偿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没有民事赔偿。
《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赔偿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八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