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转运途中丢失
快递包裹在投递运转途中丢失,快递公司或快递员需要承担快递丢失的责任,具体如下快递转运途中丢失 :
(1)快递取件后丢失,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赔偿快递转运途中丢失 ;
(2)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网点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赔偿;
(3)快递在中转网点丢失的由中转网点赔偿;
(4)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丢失的,由目的的网点赔偿;
(5)在快递派件途中丢失的,由快递送件员赔偿。
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如果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可与收件人(寄件人)沟通允许后,采用代收方式,快递服务人员也应告知代收人的代收责任;在收件人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快递员不能让他人代签。快递员拍照签收,擅自将包裹放置在门卫室,最终导致包裹遗失,快递公司对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快递转运途中丢失 :
(1)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2)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3)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
快递运输过程中丢失怎么办【法律分析】:索赔即可。根据中国合同法快递转运途中丢失 的有关规定快递转运途中丢失 ,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快递转运途中丢失 ,违约方应当赔偿,可要求快递公司赔偿遗失的物品。根据相关法规,当事人有权要求快递公司赔偿遗失的物品,一般情况下,可以先联系卖家,由卖家赔付,给予退款。如果快递公司不能按照法律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作为受损失一方,也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如购物证明和配送记录。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据,法院不会支持诉讼请求。
快递又称速递或快运,是指物流企业(含货运代理)通过自身的独立网络或以联营合作(即联网)的方式,将用户委托的文件或包裹,快捷而安全地从发件人送达收件人的门到门(手递手)的新型运输方式。快递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快递是指任何货物(包括大宗货件)的快递;而狭义的快递专指商务文件和小件的紧急递送服务。从服务的标准看,快递一般是指在48小时之内完成的快件送运服务。从快递的定义中,可以概括出快递的以下3个特征:从经济类别看,快递是物流产业的一个分支行业,快递研究是从属于物流学的范畴。从业务运作看,快递是一种新型的运输方式,是供应链的一个重要环节。从经营性质看,快递属于高附加值的新兴服务贸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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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快递转运途中丢失 :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邮寄双方邮寄时没有约定,快递丢失后应该免除本次快递服务费,对于购买过保价险的快递来说,应该按照被保价的金额赔偿给消费者。而对于没有购买过保价险的快递,应该按照快递费用的三倍赔偿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