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在城镇务工怎么赔偿
一、哪些情形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 云南省《云南省高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若干问题农村居民在城镇务工怎么赔偿 的会议纪要》第四项第11条规定农村居民在城镇务工怎么赔偿 了种农村户籍按照城镇标准进行 交通事故 赔偿的三种情形: (一)农村居民能够提交其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暂住证),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 残疾赔偿金 、 死亡赔偿金 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具体包括: 1、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连续居住并经商一年以上; 4、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 征地 ,成为“失地农民”; (二)农村居民在城镇上学,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三)因同一事故造成 人身损害 ,受害人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所有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二、如何从户口本确定城镇居民? 首先,凡户口薄上户别栏注明为“非农业户口”的为城镇户口,户别栏注明为“农业户口”或者“农业家庭户”的为农村户口; 其次,现在办理的户口薄通常户别栏注明的是居民家庭户,区别农村与城镇户口主要以“职业栏”判定: 如果职业栏注明的是“其农村居民在城镇务工怎么赔偿 他职业”或“无业”为城镇户口。当然也有些职业栏未填,在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栏如注明为“未征地农民农转居”为农村户口,“未征地农民农转非”、“已征地农民农转非”、“未征地转为已征地”等情况的,为城镇户口。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 农村户口 的人要求进行赔偿的话,则一般是按照当地关于对农村户口的赔偿标准进行,但在上述几种情况下,规定也是可以将赔偿按照城镇的标准进行的。
哪些情形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云南省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农村居民在城镇务工怎么赔偿 的《云南省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农村居民在城镇务工怎么赔偿 的会议纪要》第四项第11条规定了种农村户籍按照城镇标准进行交通事故赔偿农村居民在城镇务工怎么赔偿 的三种情形:(一)农村居民能够提交其在城镇农村居民在城镇务工怎么赔偿 的合法暂住证明(暂住证),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具体包括:1、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2、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3、在城镇连续居住并经商一年以上;4、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成为“失地农民”;(二)农村居民在城镇上学,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三)因同一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受害人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所有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在我国,农村户口城镇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农村户口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金农村居民在城镇务工怎么赔偿 的。满足以下条件农村居民在城镇务工怎么赔偿 :
农村户籍按照城镇标准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三种情形:
(一)农村居民能够提交其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暂住证),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具体包括:
1、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连续居住并经商一年以上;
4、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成为“失地农民”;
(二)农村居民在城镇上学,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三)因同一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受害人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所有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