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187元/年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1433元/年)×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平均工资:84500元/年)×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甘肃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21甘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21年甘肃省交通事故赔偿内容: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
8、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侵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适当提高赔偿标准。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11、后续治疗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2、整容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3、康复费
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4、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5、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个月×6个月
16、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甘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21年甘肃省交通事故赔偿内容: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
8、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侵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
甘肃省车祸索赔甘肃发生车祸后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甘肃省平凉市交通事故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赔赏标准是多少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你好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这个不是按照平凉市的标准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而是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的,而且还要结合实际情况计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甘肃省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63.4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076.1元/年 居民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659.4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8029.7元/年 行业年人均工资: (一)农、林、牧、渔业:49509.00元/年; (二)采矿业:76890.00元/年; (三)制造业:60082.00元/年; (四)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68609.00元/年; (五)建筑业:47086.00元/年;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1708.00元/年;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69853.00元/年; (八)批发和零售业:46253.00元/年; (九)住宿和餐饮业:37732.00元/年; (十)金融业:64640.00元/年; (十一)房地产业:49685.00元/年;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9606.00元/年;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86899.00元/年;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6579.00元/年;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44342.00元/年; (十六)教育业:78920.00元/年;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73682.00元/年;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5602.00元/年;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72576.00元/年。 交通事故发生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多多少少都会造成一些人受伤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有些可能只是一个小伤,但是有些车祸严重,甚至可能将人撞残疾或者是死亡,所以就涉及到伤残鉴定,以及伤残的赔偿等问题,对于甘肃的伤残赔偿标准,和当地的居民收入与支出有密切的关系。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误工营养费的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 受伤人员误工营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误工费 营养费 的标准无特殊情况下是30元一天。 误工费 有 工资 按工资赔偿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低于平均工资按平均工资赔偿。 护理费 ,营养费,30一天,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 伤残 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侵权责任法 》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 医疗费 、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 社保 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 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 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 丧葬费 、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甘肃省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他合理费用、 精神损害 抚慰金。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关部门肯定会介入,所以在有关问题的处理上自己进行协商的时候,需要自己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有效的处理,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利益保障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合理的分析,进而在法律的基础上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