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收到法院传票不要慌
如果交通事故收到法院传票交通事故收到法院传票不要慌 的交通事故收到法院传票不要慌 ,当事人最好委托专业交通事故收到法院传票不要慌 的律师为自己代理民事诉讼活动。
收到法院传票不要慌1、当法院送达传票交通事故收到法院传票不要慌 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如果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自己(公司)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2、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交通事故收到法院传票不要慌 了解案情,因为是自己(公司)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自己(公司)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3、从法院处获得自己(公司)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4、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交通事故收到法院传票不要慌 他的主张,或者说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5、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6、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公司)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证人等。《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交通事故收到法院传票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起诉的交通事故收到法院传票不要慌 ,建议积极应诉交通事故收到法院传票不要慌 ,将自己的相关票据交通事故收到法院传票不要慌 ,以及证据准备好交通事故收到法院传票不要慌 ,保险公司会在承保的范围内理赔的。伤者会提出医疗费、误工费等的证据,此阶段是伤者举证,保险公司如果认为不合理,他承担举证责任,法院的职责就是核定这些举证是否可以采信,然后判决可以采信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赔偿。核定损失是法院和保险公司的事情,官司也是保险公司和伤者。
在此情况下,对于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份十分重要的证据,要重视事故。认定书直接载明了案件发生的事实,在无其他充分相反证据的前提下,法院会认可此证据。但责任认定书不是法院判决民事赔偿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
交通事故司机收到法院传票不去会怎么样?直接让保险公司处理可以吗?不去交通事故收到法院传票不要慌 ,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该抓该判照样不会少,但是交通事故收到法院传票不要慌 你失去了辩解和减轻责任的机会,交通事故司机收到法院传票,说明对方起诉了司机,如果对方没有起诉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处理也没用。
拓展资料
一、诉讼时机的选择技巧
什么时间提起诉讼是有技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所依据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可见,同样一个案件在2006年9月份起诉和在2007年3月份起诉所得到的判决结果很可能是不一样的。提起诉讼时还要充分考虑是否有新的法律或司法解释出台,该法律或解释对交通事故收到法院传票不要慌 我方诉讼是否有利。
二、受诉法院地的选择技巧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可见,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当事人可以从方便诉讼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选择离自己近的法院管辖,但最重要的是根据不同法院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时所依据的赔偿标准高低来选择不同的法院管辖,简单举个例子,比如同一案件,南京市人民法院和合肥市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那么我们尽量选择南京市人民法院,因为南京市属于江苏省,计算残疾赔偿金所依据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适用江苏省统计数据,而合肥市属于安徽省,计算标准适用安徽省统计数据,而安徽省的统计数据明显低于江苏省统计数据。
三、被告的选择技巧
首先,多列被告,追究侵害主体时要尽可能地做到扯三挂两,宁可告错,不可漏告,这样会增加执行主体和承担责任的保险系数;其次,紧盯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被告,做到挑肥拣瘦。对方是否属于单位,车辆是否投有保险,保险额是多少都是诉讼要考虑的问题;对于那些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告应想其他办法,不一定非要走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