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三个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一、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根据下列五种情况确定:�1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4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5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二、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同时提起。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在提出复议时�如果受害人认为需要赔偿�可以同时提出赔偿请求。行政机关通过审理�决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然后决定是否赔偿。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这即是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要求;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赔偿诉讼,但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请求时,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由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处理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时�申请人还可以同时请求法院撤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赔偿请求途径有哪些(1)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赔偿请求人在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同时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也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复议与诉讼中间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这时,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在先确定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况下,才对行政赔偿请求作出处理。这种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一起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方式就是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诉讼请求,或称为附带方式。
(2)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诉讼法》第67条规定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实际上从法律上确定了解决行政赔偿请求的另一方式,即在双方对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没有争议,或者行政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或已被撤销、变更,但对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未进行处理,或者受害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提出赔偿请求时,首先必须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赔偿义务机关不予处理或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时,赔偿请求人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为单独方式。在单独方式中,提起诉讼前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以单独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时,经过先行程序是必须的,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行政赔偿请求的方式。行政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时,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赔偿申请书。申请书必须载明以下内容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
一是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如果是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或与其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或代为行使请求权时,还应载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以及与受害人的关系等事项;如果请求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则申请书应当载明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受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则应提交原法人或组织终止的证明材料,以及赔偿请求人与终止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是具体的赔偿请求。例如,是要求金钱赔偿,还是返还财产等,提出的赔偿请求有多项的,应分项写清楚。
三是要求行政赔偿的理由和事实根据。主要是写明行政损害行为发生的地点、时间、事实经过、造成损害程度及证明材料。如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应提交受害人死亡证明,说明死亡原因、时间、地点等证明材料以及死者生前职业、工资、收入状况、生前抚养人的基本情况、丧葬费开支等证明材料。
四是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请求如何提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在要求行政赔偿时应当递交申请书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我国的行政赔偿请求的提出与实现有哪两种途径一种是单独就赔偿问题向行政机关及人民法院提出;另一种是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一并提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对复议不服的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四十一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烟台律师】
行政赔偿方式包括哪些行政诉讼后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的行政赔偿方式具体包括三种:
1.金钱赔偿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
2.返还财产;
3.恢复原状。
其中金钱赔偿是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的主要方式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我国国家赔偿法对不同类型的损害规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25条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如何单独获得赔偿行政赔偿请求行政诉讼同时申请赔偿的方式是:首先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提出方式 ;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