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自行车撞死人案例
或许每个人的意识里都这样认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一般都是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或者是大货车与小型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碰撞。
但近日,在浙江杭州却发生了一件自行车撞死行人的事件,据了解在浙江杭州打工的贵州人秦某酒后骑自行车出行,万万没有想到骑着自行车撞死了一路人姚某。当时这位秦某由于饮酒之后,骑自行车撞死人案例 他便驾驶自行车前往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永联村村道,由北向南行驶,在这个行驶的过程当中,与行人姚某发生了碰撞,造成车辆损坏,而姚某也因为受伤,随后经过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发生以后,秦某也在现场等待处理,还陪同着被害人去了医院。由于他酒后驾驶自行车,按照这一点来看,他就属于酒驾,在行驶的过程中没有保证安全,所以要承担主要的责任。目前秦某也已经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调解协议,最后萧山区检察院审理此案,认为秦某因酒驾自行车上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为也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因为赔偿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现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
看到这里可能很多人都会有疑问,为何骑自行车也能撞死人呢骑自行车撞死人案例 ?
首先来讲,骑自行车撞死人案例 我们不应该被潜在的意识认为,只有机动车发生事故才会致人死亡,凡是在交通路上只要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都有可能致人于死亡。交通事故中脑外伤、颅内出血、窒息死亡很常见。” 要知道秦某他还喝了酒,属于酒驾,那么它在行驶的过程当中速度究竟有多么快呢!
任何车辆当它的行驶速度达到一定标准的时候,它给人的伤害都是巨大的,严重的都可能致人于死亡。尤其是自行车在下坡时,那个速度是非常之快的。自行车行驶速度过快所造成的冲击不是一个行人身体所能承受的。
无路灯路段骑车撞死人要赔48万,男子状告镇政府,男子状告是否有理有据?近日骑自行车撞死人案例 ,北京顺义一名男子状告当地镇政府未开路灯存在过错而应当赔偿百分之50损失的案件在顺义法院进行开庭审理骑自行车撞死人案例 ,引发众多网友的关注与热议。
骑车撞死老人的男子与死者家属协商赔偿48万元
原来说起该案件的来龙去脉,还从去年的10月份说起,在当时王先生骑着自行车回家的时候,经过某路段将横穿马路的一名老人撞倒在地 ,老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王先生也在法庭上声称,他当时所骑的一辆赛车时速保持在10迈左右,他看到老人的时候,两者之间相差不到一米,等他有反应意识捏紧刹车,但是很不幸瞬间就撞到骑自行车撞死人案例 了老人。所以他也赶紧拨打医院的急救电话将老人送往医院救治,很不幸老人还是被宣告不治身亡。最后警方也对现场进行了勘察,经由王先生和老人家属协商过后,判定王先生赔偿老人家属总共48万元。
男子状告当地镇政府存在没开路灯的过失应当赔偿50%的损失
而对此王先生认为当初事发的路段,镇政府并没有开路灯,所以他认为镇政府存在过失应当向他赔偿50%的损失,折合民币24万元。由此王先生的代理人也在法庭上表示,根据相关城市照明的规定,镇政府的路灯管理时间明显存在着安全隐患,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赔偿。 对此顺义当地的镇政府代理律师认为,王先生当时所处的事发路段为乡村道路,并不适于城市照明的相关管理规定,而且政府装路灯也要响应环保节能的政策。所以一般路灯开到晚上凌晨24:00就会熄灭,毕竟路段由于鲜有人出没,加上车辆不多,基本可以满足居民的正常出行需求,加上当时王先生撞到老人的时间也为凌晨5点多的时候,当时天色也逐渐放亮,所以也由此认为王先生单方面存在过失,应当承揽所有的赔偿责任,镇政府对此不负任何赔偿。
照明不足的路段行车应当注意安全
确实从该起事件当中王先生必定逃脱不了应负的责任,作为被告方的镇政府是否还应为此负上一定的赔偿责任,该案仍在审理当中。不过在此也提醒一些在夜路行车的人一定要时时刻刻打起12分精神,特别在一些照明不足的路段行车时一定要做到小心慢驶,这样才能让自己确保万无一失。
一男子无路灯路段骑车撞死人,状告镇政府索赔,你觉得男子会告赢吗?2020年4月10号骑自行车撞死人案例 的早上,在北京顺义的一条路段上,一名男子骑着变速自行车,撞倒了一名老人,该名男子无事但是老人最后老人被送至医院救治,但是因为被撞伤大的太严重,最后因为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起诉至法院,判决该男子赔偿家属48万元,随后这名骑自行车撞人的男子将事发路段负责的镇政府告上了法庭,要求镇政府赔偿一半的损失,男子的理由是因为在这个路段上没有路灯,导致骑自行车撞死人案例 他看不清,所以撞死了老人,镇政府应该承担相应的一半的赔偿。我认为该名男子是告不赢的。
事情经过
在北京的一家法院,目前还在处理当中,从调查的结果来看,该名男子之所以状告镇政府,是因为他在骑车的时候行驶的路段,没有路灯,非常黑,他认为是政府没有按照城市的照明时间来开关路灯造成了他在这个路段的时候没有看清人,刹车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所以撞死了老人,因此镇政府应该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而政府相关人员则称,该名男子在天蒙蒙亮的时候,骑车经过该路段,在视线看得不太清楚的情况下,应该放慢车速,但是显然该男子的车速是够快的,这才导致了他反应不及撞摔老人。另一方面,该男子所提出的一些城市照明规定,都是按照城市的标准要求的,但是在乡村并不适用。因为乡村的作息时间跟城市的作息时间是很不一样的,事发时间,该路段上的行人很少,所以说政府不会在那个时间段开关路灯,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居民的规律的作息时间,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响应国家的环保政策。
无明确法律文件支持
国家并没有出台明确的法律性的文件规定,乡村路灯的开关的时间。所以说该男子的理由站不住脚,镇政府不应该赔偿。我认为在这起事件中,该男子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因为他在这条路段上,在同一个时间段,其实已经骑行有两个多月了,他应该对这个路段很清楚,他应该明白这条路段,这个时间点视线是不能完全看清的,他骑的是变速的自行车,车速达到了10迈,这个速度可以说是已经很高了。在一条视线受阻的路段,骑行的速度这么快,一旦撞到人,后果很不可想象。
所以该名男子他应该有危机意识,即使以往路上没什么人,但也不代表每次路过的时候都没有行人,所以在无人的道路上进行骑行的时候,还是要特别注意路况的。
骑自行车撞死人需要负刑事责任吗?恐怕是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刑事责任要看事后责任认定.....赔偿也是要看事故责任认定骑自行车撞死人案例 的骑自行车撞死人案例 ,毕竟不是机动车肇事的无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