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财产损坏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
故意毁坏财物顾名思义刑事财产损坏立案标准 ,要有故意的心理和恶意的心态来破坏他人或者公共财物。
该罪的四种立案情况如下:
1.总损失的数额达到刑事财产损坏立案标准 了5000块钱以上的话刑事财产损坏立案标准 ,就可以被判处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
2.虽然数额没有到达5000元,但是损坏的次数在三次以上的同样也可以立案。
3造成的社会影响比较恶劣的,也就是说当事人如果纠结三人及以上的其他人员,对于他人财产进行故意毁坏的话,也会立案。
4.如果出现了不属于以上三种情况当中的任意一种,但是由于情节比较恶劣,造成的社会影响比较严重的话,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成立对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的立案。
这四种情况是法律明确给出的可以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立案的情况。
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不幸遇到上述四种情况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损坏他人财物不仅包括金钱,物品,只要是所有物都可以成为财物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损坏公私财物立案标准【法律分析】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刑事财产损坏立案标准 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对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追诉刑事财产损坏立案标准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刑事财产损坏立案标准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达到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进行毁坏公私财物行为的;4、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此外,对于行为人如果不以毁坏为目的,但却实际控制了他人财物的,一般而言,可以认定其具有利用和处分财物的目的,若符合职务侵占、贪污、盗窃诈骗等犯罪构成要件的,应以相应的罪名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损坏财物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对于故意损坏损坏公私财物刑事财产损坏立案标准 的 立案 标准是怎样刑事财产损坏立案标准 的这个问题刑事财产损坏立案标准 ,解答如下刑事财产损坏立案标准 : 故意毁坏财物罪 ,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刑事财产损坏立案标准 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三次以上或者集三人损坏的等情形。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 的 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刑事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财产损坏立案标准 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刑事财产损坏立案标准 的规定(一)》 第33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刑事财产损坏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刑事财产损坏立案标准 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一种情形,只要行为人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二种情形,只要行为人损坏公私财物次数达到三次以上,既使数额不满五千元,也可立案侦查。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三种情形,行为人纠集他人实施损坏公私财物,只要人数达到三人以上就可立案侦查。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四种情形“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这是一条兜底条款,意图达到法律涵盖范围的最大化”;其目的就是“在于严密法网,堵截法律漏洞”,以便于法官在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而又必须对相关案件作出裁判时能够有自有裁量的空间和可能。当然“兜底条款有其自由裁量的范围和权限”,不能任意自由裁量,更不能任意解释,否则就会严重损害法律的严肃性,也会成为某些司法腐败的潜在的借口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