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营业损失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个体营业损失赔偿标准 :赔偿金额按超额累进个体营业损失赔偿标准 的方式计算个体营业损失赔偿标准 :
(1)造成的公司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及以下部分个体营业损失赔偿标准 ,直接责任人按100%进行赔偿;
(2)超过5000-10000(含10000)元部分,直接责任人按80%进行赔偿,上一、二级主管各按10%进行赔偿;
(3)超过10000元部分,直接责任人按50%进行赔偿,上面各级主管各按5%进行赔偿。
损失金额及赔偿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外币损失须折合成人民币计算赔偿金。
法律依据个体营业损失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如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个体企业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个体企业 误工费赔偿标准 是多少 1、固定收入个体营业损失赔偿标准 ,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个体营业损失赔偿标准 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 医疗事故 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 工资 、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个体营业损失赔偿标准 ,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 合伙企业 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 个人所得税 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 法医鉴定 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 法定节假日 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 退休 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个体营业损失赔偿标准 :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 赔偿标准 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 法规 ,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 赔偿金 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误工费怎么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误工赔偿费是根据实际每天收入进行计算的,误工几天赔偿几天。不管是学生、退休人员或者是兼职只要有收入,都可以申请误工费。误工费是赔偿给人的,如果不是因为人受伤导致没办法工作,而减少收入,一般是不支持误工费的。
个体户误工费赔偿标准2021是什么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个体营业损失赔偿标准 ,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个体营业损失赔偿标准 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个体营业损失赔偿标准 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