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拿什么还债
债权人死亡人死了拿什么还债 ,债务由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死了拿什么还债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人死了拿什么还债 ,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人死了拿什么还债 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欠款人死了款由谁还【法律分析】:欠货款人死了拿什么还债 的人死了人死了拿什么还债 ,欠款由其继承人还。债权人可以请求其继承人还款。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自愿偿还,也可以选择不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情况下,儿子没有义务替欠款人还债人死了拿什么还债 ;但是,如果儿子继承欠款人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债务;放弃继承的,可以不用偿还,借款人也不能找欠款人的儿子追债。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时,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为被继承人清偿其所负的债务,遗产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也就是说,债务人死亡后,其遗产的实际价值足以清偿债务的,那么债权人可以通过执行其遗产来实现债权果债务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遗产清偿完毕后,债务也就消亡了,当然,如果债务人的继承人自愿为其清偿债务,也是法律所允许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欠债人死亡后债务怎么办债务人死亡人死了拿什么还债 ,债务不能消灭。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人死了拿什么还债 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人死了拿什么还债 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人死了拿什么还债 ;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的债务;
3、《担保法》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如果债务有担保的,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还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债务人死亡后人死了拿什么还债 ,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按一般的民法原理讲,它的生效时间应溯及到继承开始时,放弃继承的内容既包括放弃遗产的继承,又包括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从继承开始时到遗产分割结束与放弃继承者无关,也就谈不上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法院不应追加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参加诉讼。遇到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此时可以就债务人的遗产进行还债,如果在还债之前债务人的遗产就已经被继承人分割的话,这个时候各个继承人需要在自己继承遗产的份额内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人死了拿什么还债 了遗产继承,那么此时也就不需要给被继承人还债人死了拿什么还债 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条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人突然去世了,生前欠的钱该谁来偿还呢?您好!
由继承人继承的财产偿还债务。分割遗产人死了拿什么还债 ,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人死了拿什么还债 ,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