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对方轻伤赔偿30万
轻伤害案件比较特殊致对方轻伤赔偿30万 ,这类案件既可以公诉致对方轻伤赔偿30万 ,被害人也可以选择自诉致对方轻伤赔偿30万 ,所以自行协商也好,调解也好,判决也罢,都是结案的方式之一。你把对方打成轻伤,如果证据确凿,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对方因此向你要30万,这很正常,司法实践中也屡见不鲜。
构成敲诈勒索,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主观上体现为非法占有。简单来说,对方要钱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上支持的依据,就是平白无故向你要钱。您可以理解为:对方要钱的行为,就是讹人。
二是客观上体现为强行索要。简单来说,对方要钱时,采用了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您可以理解为:这个钱要是不给,对方就让你身败名裂,或者遭受其致对方轻伤赔偿30万 他损失等。
请注意:敲诈勒索行为中,如果对方威胁不给钱就伤害您的身体,则转化为抢劫行为。综上,敲诈勒索侵犯了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属于法律打击的范围。
别说30万,他要300万,也构不成敲诈
法律规定,轻伤可以调解处理,他要30万,你给了,他出具谅解书,公安机关或许会不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也或许会在走到审判环节时法院从轻减轻判决。他要多少是他的权利,你可以不同意,就像买卖东西,他认为值30万,你觉得不值,可以不要,所以这是构不成敲诈的。如果你不同意赔钱调解的话,你会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刑罚,然后对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再由法院根据受害人的医疗、误工等实际情况判决你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至于你是出30万同对方和解,还是甘愿被判刑也不多出钱在于你觉著哪头轻、哪头重的问题。你觉得钱重要,就选择坐牢,觉得自由和不留案底重要,就出钱换自由。还有就是你想出钱解决但拿不出钱,这还得看对方的态度,对方同意你分次赔付或先欠著也不是不可以,但现实中这种情况还没碰到过。毕竟这个时候主动权在人家手中,把人打伤了,不受法律的惩罚再不出钱,于法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的。
至于你说的可不可以反告,明确告诉你:可以。因为告是你的权利,但就这事,公安机关大概率会不予受理,就算是受理了,也会在初查后告知你不予立案,也就是俗话说的告了也白告。
关于赔偿数额的争议
首先,对方提出30万赔偿要求的前提,是您主动去找的人家,您的目的无非是争得对方原谅,让对方出具谅解书。因为一旦您有了谅解书,最后判决的结果可能就是缓刑,这样您就不用进监狱服刑。30万和自由相比,您如何选?
其次,对方提出30万的赔偿要求,您完全可以讨价还价啊,毕竟您和对方现在的行为属于私底下的民事行为,一个图钱,一个图从轻处罚。30万,仅仅是对方的要价,您可以还价的。
再次,对方提出30万的赔偿到底多不多?实话说,目前任何一个医院不会担保,受害者完全康复,没有后续影响,毕竟医院不愿意担责任。您认为30万价格太高,对方却可以给您核算出来,比如多住几天医院,再比如转院治疗等等。
最后,对方提出30万的赔偿要求,您完全可以置之不理的,大不了进监狱服刑,再按照法院核算的赔偿标准赔偿即可。对方并没有任何手段,要求您必须赔偿30万。
强调一点,关于30万的赔偿要求,公安机关是不会介入的,公安机关能做的就是您取得原谅后,将对方出具的谅解书,一起移交检察院,等候法院判决。
最后,补充一点,轻伤案件属于刑事案件,您应该庆幸对方愿意和您拿钱解决。碰到执著的人,一定不接受道歉,坚持依法办理,您的牢狱之灾跑不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任何人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唯有遵纪守法,方能平安健康。
轻伤30万怎么判?轻伤对方要30万致对方轻伤赔偿30万 ,超出赔偿范围致对方轻伤赔偿30万 的致对方轻伤赔偿30万 ,可以不赔偿。故意伤害致对方轻伤赔偿30万 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应当赔偿被害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致对方轻伤赔偿30万 ;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打架造成轻伤赔偿30万合理吗在年轻群体中常常会出现双方意见不和或者感情冲动而进行打架滋事致对方轻伤赔偿30万 的致对方轻伤赔偿30万 ,其中一方受到伤害致对方轻伤赔偿30万 的可以向对方索取赔偿。那么致对方轻伤赔偿30万 ,您觉得 轻伤赔偿30万合理吗 ?一般来说致对方轻伤赔偿30万 ,判定为轻伤的具体费用不会那么多,但是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各个地方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具体赔偿数额,各地的标准不一样。一般是医药费用的5--8倍。 一、 轻伤赔偿标准 在 轻伤害 案件中,法律对伤害赔偿的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 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 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 精神损害 ,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 精神损害赔偿 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对于医疗费的问题,该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 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举证责任 。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 一审 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于误工费的问题,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 计算。 对于护理费的问题,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对于交通费的问题,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对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问题,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对于营养费的问题,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 伤残 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对于残疾赔偿金的问题,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 伤残等级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致人轻伤的赔偿在法律上没有统一的规定,具体数额根据被侵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二、量刑赔偿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 轻微伤 害的损伤。 《 刑法 》 [2] 第234条规定, 故意伤害 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 《民法通则》 [3] 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 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综上所述,对于 轻伤赔偿30万合理吗 的说法不能果断判断,应当双方在相关专业认定后才能得知具体轻伤具体 赔偿金 额,一般是 医疗费用 的五到八倍。同时希望广大年轻朋友在处理事情时不要感情用事,也不要使用暴力解决问题,发生争执和矛盾后应当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