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儿媳可以分
若是尽死亡赔偿金儿媳可以分 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死亡赔偿金儿媳可以分 ,那么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若没有尽责是没有继承权的。
法律分析
法定继承是以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为前提和依据的。儿媳与公、婆,与岳父母之间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两者属于姻亲关系。从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上讲,他们之间并无抚养、赡养的权利和义务,因而一般无论丧偶与否都不能作为公、婆或岳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在一定条件下,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即把他们列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中,是根据死亡赔偿金儿媳可以分 我国的国情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作出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必须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才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尽主要赡养义务,是从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等方面来认定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其公、婆或岳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具有独立的性质,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直接、独立地参加继承,既不受其子女是否代位继承的限制,也不影响其子女的代位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他们再婚与否也没有关系。在他们依法继承了其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后,仍有权继承其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死亡赔偿金儿媳可以分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021-12-27死亡赔偿金不属遗产,公婆、儿媳、子女之间如何分配?死亡赔偿金不属遗产死亡赔偿金儿媳可以分 ,公婆、儿媳、子女之间如何分配死亡赔偿金儿媳可以分 ?
这是我在某省级法院官网看到死亡赔偿金儿媳可以分 的一篇文章死亡赔偿金儿媳可以分 ,看到内容后我本人是表示深深怀疑的,这个死亡赔偿金算不算遗产。
从保险的角度上来讲,但受益人为法定的时候,身故理赔金算作被保人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顺位继承。而本案是工伤赔偿,究竟算不算遗产呢?全文贴出来,希望能引起朋友的指点。
儿子意外身亡,儿媳妇要先偿还债务后分配赔偿金,死者母亲李某就此事与儿媳妇发生争执,一家人最终对蒲公堂。死亡赔偿金在公婆、儿媳、子女之间如何分配才合理?
案例介绍:
近日,福建省连城县法院一审对此纠纷作出判决,认定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在第一继承顺序继承人之间合理分配,死者的母亲作为近亲属有权参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判决李某应分得死亡赔偿金13万元。
原告李某儿子罗某与黄某系夫妻关系,二人生育子女罗某甲和罗某乙。2014年11月11日死者罗某在工地进行消防设备安装时,从架上摔下导致重脑部等多处受伤,后送医无效死亡。同月25日,原、被告与建筑公司约定由建筑公司赔偿原、被告损失共计62万元,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法律规定的所有有关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协议签订后,赔偿金62万元由被告黄某之子罗某甲领取。
原告:罗某母亲:李某,想均分身故赔偿金62万,应得13万。
被告:罗某——身故,妻子:黄某
被告:罗某子女:罗某甲+罗某乙,62万由其领取,先还外债,剩余才能分给5万
自己的儿子工伤死死亡赔偿金儿媳可以分 了,所在公司把赔偿金给到了她孙子,现在她要跟儿媳、两个孙子打公司,就为了多要8万块钱。
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分割赔偿款事宜未果。遂起诉要求被告从领取的52万元(扣除支付丧葬费用10万元)中, 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及死亡赔偿金13万元。
黄某、罗某甲与罗某乙辩称,分割本案款项应该先扣除死者生前债务,现在死者生前还欠他人债务计人民币218930元, 只同意分给原告5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因人身伤害死亡,受害者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中丧失的收入,而该收入是用于家庭共同消费或者家庭积累,是对死者家属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其赔偿权利人应为死者的近亲属。
因 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因此不属于死者的遗产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在第一继承顺序继承人之间合理分配。
罗某因工伤死亡,其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具有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性质,可以按照原、被告与罗某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进行分配。原告系罗某的母亲,被告黄某系罗某的妻子,被告罗某甲、罗某乙系罗某的子女,原、被告依法均属于第一继承顺序继承人,对该死亡赔偿金均享有一定的分配权利,均有权依法分割享有死亡赔偿金。
罗某死亡后,原、被告作为其亲属在用工方领取死亡赔偿金等损失费用620000元,除去合理开支的丧葬费100000元外,剩余部分520000元应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合理分配。罗某死亡,造成家庭的残缺,对原、被告的影响及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应是相同的,原、被告之间应以均分剩余死亡赔偿金为宜,即剩余部分520000元÷4人=130000元,每人应分的130000元。
对 被告主张应扣除死者罗某生前债务后再分割以及不承担赡养义务的辩解意见,因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被告主张先行扣除债务后分割的意见无法律依据 ,不获法院支持。据此,遂作出前述判决。
老公公意外去世儿媳妇离婚能分赔偿金吗?死亡赔偿金儿媳可以分 你好死亡赔偿金儿媳可以分 ,儿媳通常无法分到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儿媳可以分 ,女儿一般可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儿媳可以分 ,死亡赔偿金并不属于遗产,但可以根据死者生前的远近亲疏参照遗产继承的规定进行处理。因此,女儿通常是有参与分配的权利的,而儿媳一般没有这个权利。此外,如果儿子获得了死亡赔偿金,也应当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儿媳无权主张分割。
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父母、妻子、儿子、女儿死亡赔偿金没有明确受益人死亡赔偿金儿媳可以分 的死亡赔偿金儿媳可以分 ,按照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同一继承顺序的,平均分配死亡赔偿金,也可以自行协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死亡赔偿金儿媳可以分 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扩展资料死亡赔偿金儿媳可以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