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做伤残鉴定的地址
1、交通事故或者其南宁做伤残鉴定的地址 他人身损害南宁做伤残鉴定的地址 ,可向当地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伤残鉴定。一般市级司法局下设司法鉴定中心。
2、工伤事故南宁做伤残鉴定的地址 ,则可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属于市一级劳动局的下设机构。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南宁做伤残鉴定的地址 ,标准共分十级。其中南宁做伤残鉴定的地址 ,符合一至四级标准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广西南宁市哪里有伤残鉴定的地方?需要什么手续企业名称南宁做伤残鉴定的地址 :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
联系地址南宁做伤残鉴定的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55号
联系电话南宁做伤残鉴定的地址 :5883918南宁做伤残鉴定的地址 ,5849513
传真号码:5888163
只知道这么多南宁做伤残鉴定的地址 了。
伤残鉴定在南宁哪个医院可以办?1如是工伤南宁做伤残鉴定的地址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南宁做伤残鉴定的地址 ,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南宁做伤残鉴定的地址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南宁做伤残鉴定的地址 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南宁做伤残鉴定的地址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3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工伤认定后就可提出伤残鉴定,不要超一年时间。
南宁去哪里做工伤鉴定?向南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南宁做伤残鉴定的地址 ,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南宁做伤残鉴定的地址 ,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评定南宁做伤残鉴定的地址 ,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南宁做伤残鉴定的地址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南宁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应当向南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职工按南宁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