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摔骨折谁承担责任
学生在校内骨折谁负责需根据具体情况阿里决定:1、学生在校内骨折学生在校摔骨折谁承担责任 ,学校尽到了劳动教育、管理职责学生在校摔骨折谁承担责任 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学生在校摔骨折谁承担责任 ;2、如果学生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生骨折与学校存在因果关系的,学校需要担责。
一、学生在校内骨折谁负责
1、学生在校内骨折谁负责需根据具体情况阿里决定:
(1)学生在校内骨折,学校尽到了劳动教育、管理职责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
(2)如果学生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生骨折与学校存在因果关系的,学校需要担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学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
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1、学校安排校外活动时,学生的受伤情况是因为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和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且学校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并且行为并无不当的。
2、如果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早已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是没有告诉学校,学生在学校突然发病的等等。
学生在校骨折赔偿标准明细学生在学校摔骨折学生在校摔骨折谁承担责任 的赔偿标准学生在校摔骨折谁承担责任 ,具体如下:
1、小孩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在学校骨折的,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小孩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学生在校内骨折赔偿谁的责任学生在校内骨折学生在校摔骨折谁承担责任 ,学校尽到了劳动教育、管理职责的学生在校摔骨折谁承担责任 ,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相反,如果学生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生骨折与学校存在因果关系的,学校需要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学生在校摔骨折谁承担责任 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学生在校摔骨折谁承担责任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骨折如何赔偿学生在校发生意外骨折的学生在校摔骨折谁承担责任 ,如何赔偿的问题学生在校摔骨折谁承担责任 ,需要具体分析。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要从学校是否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及保护义务等方面进行考量。一般情况学校是不必负责的。除非其设施不当,管理不当,或者其学生在校摔骨折谁承担责任 他人为的不当原因。如果是单纯学生自己活动时摔坏,学习没必要尽责。如果是有其他人的话,可找其他学生赔偿。一般需要赔偿伤者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受害者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年级学生课间摔伤骨折了学校有什么责任?有什么法律依据?一年级学生课间摔伤骨折学生在校摔骨折谁承担责任 ,学校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学生在校摔骨折谁承担责任 :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学生在校摔骨折谁承担责任 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