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直补政策规定
农村土地直补政策为保护农民利益颁布了种粮直补政策、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良种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小麦、水稻收购价政策。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国家土地直补政策规定 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国家土地直补政策规定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八条
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国家土地直补政策规定 ,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补助相关规定是什么,有哪些补助和待遇的项目?一、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补助相关规定(一)粮食(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1、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计税面积81.5元。2、水稻直补对象为核定计划种植的水稻面积;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以水稻、玉米、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3、继续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原则上谁种地谁享受补贴国家土地直补政策规定 ,但对承包地转包或租用给他人的按承包或租用协议处理。4、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地、十边隙地、自留地等不享受补贴;今年已明确征用为非农业用地面积也不能作为补贴对象;高效农业一律不在补贴范围内;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予补贴。(二)良种补贴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全面覆盖、直补到户的原则。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小麦、玉米、花生等每亩10元。补贴涵盖全县所有种植水稻和玉米、小麦、花生等种植户。补贴的程序为:补贴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补贴面积由 村民委员会 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造册后村民委员会按补贴要求进行核实,同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户张榜公示,村组干部单独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公示结束后,先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并报县农业、财政部门,县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资金发放工作由县财政部门组织。二、第二轮土地承包的规定(一)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 土地承包期 再延长30年不弯,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二)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开展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要使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土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将原来的承包地打乱重新发包,更不能随意打破原生产队 土地所有权 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平均承包。(三)已经做国家土地直补政策规定 了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地方,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四)土地承包“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是稳定。“小调整”应坚持以下几条原则:一是小调整只限于人地矛盾突出的个别农户,不能对所有农户进行普遍调整;二是不得利用“小调整”提高承包费,增加农民负担。
农村土地直补政策农村土地直补有哪些类型农村土地直补政策要求保护农民利益国家土地直补政策规定 ,包括种粮直补政策、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良种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小麦、水稻收购价政策。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国家土地直补政策规定 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国家土地直补政策规定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第八条 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国家土地直补政策规定 ,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国家对征地补贴的标准是什么视情况而定。补贴赔偿费用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国家土地直补政策规定 ,一般不予补偿。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 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 ;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国家土地直补政策规定 ,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法律依据国家土地直补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农村土地补贴最新政策2016年起国家土地直补政策规定 ,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国家土地直补政策规定 ,即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去年进行了试点,将农资补贴国家土地直补政策规定 的20%抽出,给了种植大户,今年将全面铺开这种改革制度,估计有很多农民会发现,今年的直补比去年要少了。
补贴依旧给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具体以哪一种类型面积或哪几种类型面积,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定;补贴标准由地方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
直补依旧给享有承包权的农民,那么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农民得不到这项补贴,也就是说你流转过来的土地不会享受到补贴。
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资金,原则上以2016年的规模为基数,每年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中予以安排,以后年度根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预算安排情况同比例调整,支持对象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补贴到实际种植者,一直是国家提倡,农民所期盼的,因为土地流转加速,很多的种植大户生产的粮食最多,可是得到的补贴最少,这能公平吗?长此以往将严重打击种植积极性,所以希望国家在基层能真正落实到位,管住“苍蝇”的手,避免补贴成为唐僧肉。
对于种植大户,以后将取消现金补贴。
鼓励各地创新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不鼓励对新型经营主体采取现金直补。对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可按照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助。对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可以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提供物化补助等方式。
看这形式以后将取消很多现金补贴的方式,用给你物,或者给你服务的方式来代替现金补贴,国家这么做是觉得给农民鱼,不如教农民抓鱼的方法。
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30日之前。
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务必于6月30日前将需兑现到农民手中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让农民群众吃上“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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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村土地使用政策第一、城市人口不能在农村自建房。
城里很多有钱人瞄准了农村的居住环境国家土地直补政策规定 ,有了闲钱后国家土地直补政策规定 ,想到农村建房国家土地直补政策规定 ,但是名下并没有土地,就像在农村收购一些土地,修建房屋。这样是行不通的,农村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个人不能随意买卖。因此,城市人口想要在农村购买土地自建房屋,在个人方面是不能出现的。
第二、已经迁出农村户口的人不能在农村自建房。
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是归集体所有,但是上面的房子是归个人所有的,如果户口迁出,那么房子在倒塌之前,宅基地的使用权还是属于自己的,但是如果已经迁出了农村户口,那么房子是不能在自建、翻新的,否则会导致管理上的混乱。
第三、宅基地已经流转或者退出了,不能再自建。
有些人可能因为致富,而在城里买了房,为了利益最大化,就把自己已经不住的宅基地流转或者退出了。即便这时候还保留着农村户口,那么也是不能再去自建的。
国家规定农村土地有什么直补政策国家土地直补政策规定 ?农村土地直补政策为保护农民利益颁布了种粮直补政策、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良种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小麦、水稻收购价政策。
综合上述所说,国家农村土地使用政策已经基本完善,人民可根据上述资料合法使用国家农村土地,提高国家社会经济。
法律依据国家土地直补政策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