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判定责任不公平怎么办
交警判定责任不服的交警判定责任不公平怎么办 ,可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要在三日内提出申请交警判定责任不公平怎么办 ,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到申请后,会对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和程序进行审查,然后作出相应的复核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交警判定责任不公平怎么办 ;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公平怎么办?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公平怎么办? 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交警判定责任不公平怎么办 ,当事人对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有异议的交警判定责任不公平怎么办 ,可以自《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 证据 。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不放,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 2、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 诉讼 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 3、目前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复核后维持率很高,很少有改变原有认定的。所以,当事人没有十分把握,一般不要申请复核,可以在调解时要求调整责任比例,或在诉讼中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如果交警判定责任不公平怎么办 你当初申请复核过,并且复核结论是维持原认定,调整和重新划分责任就会更加困难。 二、什么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 法规 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三、 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制作式文书,主要由首部、认定内容、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字样。 2、编号在标题正下方注出案件编号“第××号”。 3、责任认定的时间及地点如交警判定责任不公平怎么办 :“时间:1998年10月28日下午2时30分地点:××市××街南段”。 4、案由过渡语继时间和地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下一段文字:“对于19××年×月×日×时×分发生在××(写明事故发生的路段)的×××(事故一方人姓名)和×××(事故另一方人姓名)交通事故,经本机关现场调查,分析研究后,做出如下责任认定。” (二)、认定内容 1、这是该责任认定书的关键项目,应用分条分项的方式一一写明分析认定的具体内容。分析应依据交通现场勘查、询问见 证人 及车辆检验等情况进行推论,说明负有责任的一方因何原因,违反交警判定责任不公平怎么办 了交通管理法规的哪一条,以致造成了该交通事故,据此应负此起事故的什么责任。 2、分析应入情入理,合理公正,提出的违章依据与后面的责任认定结果要紧密关联,互为因果,严密无间。继认定结果之后用“特此认定”公文落款语结尾,右下角加盖认定机关公章,并注明承办人姓名、年月日,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三)、尾部 根据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有权向做出该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据此在尾部应写明“此认定书,已于××××年×月×日向当事人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交警大队申请重新认定”。最后写明本责任认定书分送的形式:(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公怎么办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公平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交警判定责任不公平怎么办 ,申请交警判定责任不公平怎么办 的时间为三日内,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