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八级伤残用人单位赔偿
一、如果台州市八级伤残用人单位赔偿 你已经享受台州市八级伤残用人单位赔偿 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三十三条待遇,且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台州市八级伤残用人单位赔偿 你只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你本人11个月工资,假定你本人月工资为5000元,你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5000元。如果你没有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三十三条待遇,在计算赔偿金需要另行计算。
二、如果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享受前条所列的赔偿金外,再享受《浙江省工伤保险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待遇。即一次性医疗补助金(7个月)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7个月),标准为统筹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假定你所在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你可再获得一次性医疗及就业补助金70000元。
三、在你享受了工伤医疗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护理费及理疗器械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情况下,且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按假定工资标准,你可得125000元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最新浙江省工伤保险实施条例》
(五)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 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浙江8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浙江省 工伤八级伤残 赔偿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没有 购买工伤保险 台州市八级伤残用人单位赔偿 ,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台州市八级伤残用人单位赔偿 : ( 保留劳动关系 ,安排工作台州市八级伤残用人单位赔偿 的) 1、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从 工伤保险基金 )台州市八级伤残用人单位赔偿 : 八级为10个月职工工资 2、生活护理费:(需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2050元×50%=1025元; b、大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台州市八级伤残用人单位赔偿 的 2050元×40%=820元; c、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2050元×30%=615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 国家工作人员 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4、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5、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6、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劳动合同期满 终止或劳动者提出 解除劳动关系 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在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7、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八级为7个月×2050元/月=14350元 8、 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 八级为7个月×2050元/月=14350元
八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有哪些
1、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有如下:
(1)工伤保险基金以十一个月台州市八级伤残用人单位赔偿 的本人工资为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台州市八级伤残用人单位赔偿 ;
(2)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台州市八级伤残用人单位赔偿 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怎么处理
工伤怎么处理方法如下:
1、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浙江8级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您好台州市八级伤残用人单位赔偿 ,我前段时间刚好看到过在浙江8级 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的规定台州市八级伤残用人单位赔偿 ,浙江省 工伤 八级享有11个月本人 工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解除或终止合同按浙江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各7个月。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53号)第五条规定,浙江省工伤职工鉴定为八级级 伤残 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 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台州市八级伤残用人单位赔偿 ;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 内,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浙江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个月。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 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 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253号 五、五级至 十级工伤 职工 工伤待遇 处理办法。五级、 六级工伤 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 保险法 规政策规定完成 工伤认定 、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 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 养老金 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 退休 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鉴定为8级能赔偿多少啊?法律分析台州市八级伤残用人单位赔偿 :八级工伤赔偿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其中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是非法用人单位的话,造成员工八级伤残的则赔偿基数的3倍。其中赔偿基数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台州市八级伤残用人单位赔偿 了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应当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台州市八级伤残用人单位赔偿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