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鱼塘溺亡案件一般赔偿
如果小孩鱼塘溺亡案件一般赔偿 你家的池塘没有任何安全措施和警示标志小孩鱼塘溺亡案件一般赔偿 ,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的。
根据小孩鱼塘溺亡案件一般赔偿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小孩鱼塘溺亡案件一般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又因为五岁男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亦有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0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所以,你可能是需要承担部分责任的,因为这是你的私人池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是你的责任。
父母沉迷打麻将,一岁半孩子掉入水池溺亡,父母却索赔二十四万,怎么回事?因为打麻将所在地旁边小孩鱼塘溺亡案件一般赔偿 的水池没有摆放安全警示小孩鱼塘溺亡案件一般赔偿 的标志,也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安全保障没有做到位,最后导致孩子掉入水池当中身亡。
有一些父母因为疏忽导致孩子发生意外的事情并不是个例,云南丘北县就发生了这样的惨案,因为父母只顾着自己玩麻将没有起到监护的作用而引起了孩了溺水身亡的事件,令人非常的心痛。
一、家长过于痴迷打麻将,最后导致孩子溺水身亡
云南丘北杨某经营了一所山庄,因为平时对外进行免费的烧烤,许多当地的村民都会在此游玩,案发当日村民段某带着自己一岁半的孩子来到山庄玩,段某在山庄看其它人打麻将,孩子小强跟其它三位孩子在水池边玩耍,距离段某打麻将的位置有六百米的距离。小强在水池边玩耍的时候掉到水池里面,当中一个孩子看到连忙高声喊人却没有人答应,直到叫来大人才将小强捞出,经过人工急救和120的救援,小强被确认溺水而亡。
二、小强父母起诉山庄老板杨某,老板杨某另有一番说辞
事发之后,小强的父母认为山庄老板有过失于是起诉杨某,并要求对方赔偿二十四万元。为杨某是山庄水池的拥有者,明知经常有人在水池边钓鱼都没有设立安全警示牌,也没有安装水盖和防护网等保护物品,没有对安全做好防护,才会让自己的儿子不慎跌入水池中淹死,因此山庄老板要负全部的责任。老板杨某则认为小强只有一岁半,还是婴幼儿的阶段需要监护人保护在左右,而身为家长在孩子发生危险时一直在打麻将。同时杨某表示自己在水池边建立了一米高的水泥墙,并且在大门和石柱上注明了儿童禁止入内后果自负的标志,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安全措施。
三、法院对于案件做出最合理审判,双方都要负相应的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父母应该对未成年子女有保护的义务,小强只是一岁半的孩子没有分辨自己行为的后果,因此需要家长在旁边保护,可是小强的父母放任孩子跟三个同样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起玩耍,共同实施危险行为。从孩子离开到溺水发生都没有家长在身边,小强父母没有起到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义务最后导致死亡,因此父母负主要责任。而杨某的大门和鱼塘设有警示牌,对于孩子来说还不具备识别字的能力,同时鱼塘的大门打开导致孩子掉入水池而亡,对于后果承担未尽到管理职责,审判杨某赔偿小强家长将近五万元的罚款。
总结
小强的父母失去孩子是一件非常悲惨的事情,造成这件惨案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父母的疏忽让孩子失去宝贵的性命,让人非常唏嘘。小强的事件应该给所有父母敲响警钟,孩子年幼还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懂得什么是对错,也对分辨不出自己的行为是否安全,身为家长不但要起到抚养和教育的责任,也要起到保护孩子的责任。
水塘淹死人是否承担责任几十公分深的水塘溺亡两岁儿童,塘主要付责任吗?水塘要有安全设施,有明显的告示牌,必要时有人经常巡视,如果都做到了,责任主要的就是孩子的监护人了,责任于情于理也要有点的。如果没有这些措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分析
水塘淹死小孩不管水多深,塘多大,没加防护措施都得付一定民事责任,具体需要看有没有尽到应尽的提示义务和一定的安全措施。需要进行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法律以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救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法律救济制度。侵害小孩鱼塘溺亡案件一般赔偿 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造成被侵权人死亡、伤残等多种损害后果,同时也可能导致被侵权人、被侵权人近亲属的精神损害,造成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是指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给予赔偿权利人的赔偿所包含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是指被侵权人死亡情形下,为火化、安葬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是一个动态的计算标准,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逐年提高,丧葬费也将水涨船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小孩鱼塘溺亡案件一般赔偿 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小孩鱼塘溺亡案件一般赔偿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小鱼塘淹死3岁小孩,鱼塘所有人要赔钱吗?可以向鱼塘主人提出给予部分补偿。依据: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小孩鱼塘溺亡案件一般赔偿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小孩鱼塘溺亡案件一般赔偿 ,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小孩鱼塘溺亡案件一般赔偿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小孩鱼塘溺亡案件一般赔偿 ,由双方分担损失。
鱼塘主人是鱼塘的经营者和收益者小孩鱼塘溺亡案件一般赔偿 ,即使其对小孩的溺亡不存在过错,受害人亦可以尝试根据上述规定向其主张补偿。
小孩子在工地水池溺亡,索赔依据是什么?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小孩鱼塘溺亡案件一般赔偿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2、认定原则:第六条 【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小孩鱼塘溺亡案件一般赔偿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小孩鱼塘溺亡案件一般赔偿 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适用条文:
1)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第七十三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3) 第九十一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索赔: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