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占有期间发生火灾
租户引发火灾房东不需要承担责任。火灾造成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无权占有期间发生火灾 ,主要无权占有期间发生火灾 的责任依据要看消防部门无权占有期间发生火灾 的火灾原因认定。申请消防部门对火灾做出认定书。是租客本身原因造成火灾,则租客负主要责任,对房东家财产要进行赔偿。是房东原因造成火灾,房东有赔偿责任,房东赔偿后可再次寻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别人家起火引起,烧了我家所有东西和房子,国家是否有规定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此有规定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章物权无权占有期间发生火灾 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无权占有期间发生火灾 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无权占有期间发生火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六十五条 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私人的继承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致其损害,占有人应当什么民事责任?无权占有又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根据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无权占有期间发生火灾 的规定无权占有期间发生火灾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善意占有人对被占有物因使用而发生的损害,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占有权损害浅析占有物损害赔偿
物权法将占有分为 依合同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三种类型
依合同占有是指:占有人根据与所有权人签订加工承揽、租赁、运输、保管等合同形成无权占有期间发生火灾 的占有(广义的善意占有的一种)
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占有为无合法根据的占有。典型的是占有人以为是自己的财物而误为占有,即占有人误认为自己是占有物的所有人而为的占有。(狭义的善意占有)
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无权占有无权占有期间发生火灾 他人的标的物而仍然占有,主观上是有过错的。
当占有物发生损害时,上述不同类型的占有人对所有权人承担何种责任呢,占有人又享受何种对侵权人的请求赔偿权呢无权占有期间发生火灾 ?
一、依合同占有
第二百四十一条 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无权占有期间发生火灾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将依合同占有分为:合同有约定与合同没有约定
合同对违约有约定的,占有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所有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比如甲、乙签订租房合同,约定窗户的损害赔偿价格10元,当丙损害窗户时,如果丙向支付租客乙支付赔偿金可能支付5、10、15元。但所有权人获得的赔偿金只能以合同约定为准即10元,而占有人获得的赔偿金可能高于或低于此数额,这是合同赋予占有人的权利。
从赔偿金的性质判别,丙向乙支付的是占有权损害赔偿金,而乙向甲支付的是所有权损害赔偿金,所以这2笔赔偿金性质不同,数额当然有差异。
合同对违约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即见善意占有)
二、善意占有
根据《物权法》第242条和第244条的规定,当善意占有人占有的物被毁损或灭失时,一般情况下他是不用向所有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但是如果占有人因此而获得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应该将这些金钱返还给所有权人。这是因为,善意占有人既然相信物为自己所有,也当然不能预见到自己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时让他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就过于苛刻了。比如甲继承的古画因为火灾被烧毁,他是不需要向乙承担赔偿责任的;但如果他为这幅古画投了火灾保险从而获得一些保险金,则要将其返还给乙。再比如丙作为善意的购买自行车的第三人,有一天自行车被违章驾驶的丁撞坏,丁赔给了丙一笔钱,那么丙也要将这笔钱(即赔偿金)返还给所有人甲。此外根据《物权法》第243条的规定,如果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了必要费用,还可以要求所有人偿还。比如甲将古画好好的装裱了一下,丙将自行车重新粉刷一遍,这些费用都是可以向所有权人主张的。
三、恶意占有
但作为恶意占有人,就不能得到这些“优惠”了。当占有物毁损灭失时,他要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不仅限于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如果这些数额的金钱不足以赔偿全部损失,他还要补足差额。这是因为,恶意占有人明知自己无权占有,而却因自己的原因使占有物毁损、灭失,法律自应加重处罚。但是如果恶意占有人对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他也不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比如甲偷了乙的牛而自己用来耕种土地,后来某天突然发了洪水把牛冲走了,如果甲在看管上没有过错,也不需要承担责任。这也印证了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需要以过错为要件。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三种占有类型的占有人对占有物损害承担责任不同,所有权人从占有人处获得的赔偿金与占有人从侵权人处获得的赔偿金的数额是并不一致的,是因为前者为所有权损害赔偿金而后者为占有权损害赔偿金。
这与物权法规定“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是相互印证的。占有人有权表现在什么方面?应是指有权与侵权人协商,有权决定赔偿金额,有权接收赔偿款。因为占有人作为占有物的实际“控制人”享有“绝对"的处置权,所有权人已“丧失”对物的控制权。在面对侵权人时占有人当然能”有权请求“获得“占有权损害赔偿金”,此权利是排他的,无需也不可能与所有权人同时行使。
这也是为什么物权法在规定单独规定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却将所有权人置于“请求损害赔偿之外”。
因为当是依合同占有时,所有权人行使权利是受合同约束的,占有人、侵权人有权以合同提出抗辩,当善意、恶意占有时,此时的物已脱离所有权人的管理。所有权人是不可能知情其物受到损害的事实,占有人行使权利时是不可能通知所有权人的。所以上述3种类型的占有人在行使请求赔偿权时是独立行使的,不需要,也不可能通知所有权人,而侵权人进行赔偿时,也没有义务要将赔偿金保证经由占有人支付给所有权人。
关于善意无权占有的赔偿问题无权占有期间发生火灾 你好
我是这么认为的,
对于同桌的书,同桌乙是应该知道的,不能因为无权占有期间发生火灾 他的误认为而排除其责任。
不要说没写名字,这是应当知道的情形、
其次,故意破坏的,不是善意占有,
法条所说的,善意占有发生损害,是正当使用中发生的损害。而不是故意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