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火灾事故谁担责
发生大火一般火灾事故谁担责 ,要根据具体事实一般火灾事故谁担责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分、刑事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责任追究可以分三种情形一般火灾事故谁担责 :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各单位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一般火灾事故谁担责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照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第十五条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要建立消防安全自一般火灾事故谁担责 我评估机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应急程序规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一般火灾怎么处罚直接责任人发生火灾直接负责人按照消防责任事故处理一般火灾事故谁担责 ,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一般火灾事故谁担责 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一般的失火行为造成的损失比较小的,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由消防部门对失火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负责组织调查处理?“根据组成单位和调查目一般火灾事故谁担责 的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公安消防机构调查人员组成一般火灾事故谁担责 的,一般为二人以上,调查火灾一般火灾事故谁担责 的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这是最常见一般火灾事故谁担责 的.二是火灾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自身组成小组.调查一般火灾事故谁担责 的目的多是围绕失职渎职或者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便于加以处理.抑或协助消防部门调查组开展调查...”
发生大火,会对哪些人进行责任追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一般火灾事故谁担责 的意见》(国发〔2011〕46号)一般火灾事故谁担责 ,责任追究可以分三种情形: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一般火灾事故谁担责 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各单位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照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