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行政复核多久出结果
交通事故的行政复议会在三十日内出结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事故后赔偿的重要证据之一交通事故行政复核多久出结果 ,当事人若是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异议交通事故行政复核多久出结果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行政复核多久出结果 ,可以通过申请复核进行改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行政复核多久出结果 ,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就是说事故认定书通常是在事故发生后10日内会制作出来,而需要检验鉴定的通常也不会超过二十八日,特殊情况需上级机关批准最长是六十八日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多久出结果解答交通事故不能复议交通事故行政复核多久出结果 ,只能复核,复核30天出结果。对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30天内作出复核结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交通事故行政复核多久出结果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交通事故行政复核多久出结果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事故复核多久出结果法律分析:复核会在三十天内完成。一般来说对认定书不服的交通事故行政复核多久出结果 ,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交通事故行政复核多久出结果 ,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行政复核多久出结果 ,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1、县(市、区)交警部门应当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2、上一级交警部门对受理的复核申请,应当使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对事故的事实、证据、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责任确定等方面进行审核。3、审核后,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定复核申请书》后30日内对下列内容做出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行政复议多久可以出结果【法律分析】:行政复议一般应当在三十日内出结果。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交通事故行政复核多久出结果 ,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交通事故行政复核多久出结果 的审查申请的交通事故行政复核多久出结果 ,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交通事故不能复议,只能复核,复核30天出结果。对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30天内作出复核结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