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伤停工留薪期目录表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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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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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伤害部位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江苏工伤停工留薪期目录表 的损伤类型,分为头部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腰背部,腰椎和骨盆损伤;肩和上臂损伤;肘和前臂损伤;腕和手损伤;髋和大腿损伤;膝和小腿损伤;踝和足损伤;身体多部位损伤;躯干,四肢或未特指部位损伤;异物滞留;烧伤和化学灼伤;冻伤等十五类,共列伤害部位441条.各伤害部位编码是按ICD—10中的编码进行编排.职业病分列七类,61种常见职业病,各类中毒51种.有些临床发病较少的职业病种未列其中,可根据职业病专家的意见确定停工留薪期.

3,每一部位的损伤基本上均按浅表损伤,开放性伤口,骨折,关节脱位和韧带的损伤,神经损伤,血管损伤,内部器官损伤,肌肉和肌腱损伤,脐压伤和切断伤划分.

4,浅表损伤包括:(1)擦伤;(2)挫伤(包括青肿和血肿);(3)浅表异物所致的损伤不伴有大的开放性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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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中江苏省对腰椎骨折的停工留薪期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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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分类回录

泰州市没有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江苏工伤停工留薪期目录表 ,泰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办法规定如下: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江苏工伤停工留薪期目录表 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江苏工伤停工留薪期目录表 ,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jia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江苏工伤停工留薪期目录表 ,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在停工留薪期间江苏工伤停工留薪期目录表 ,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泰州市人民政府

《泰州市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泰政规[2016]1号

第四十条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在停工留薪期内治愈的,应当及时恢复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伤职工的实际情况给予合理安排。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然需要停工治疗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经办机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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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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