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伤鉴定中心
1、徐州市工伤鉴定中心在.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行政办公中心东三区(徐州市人社局内
)
2、但是具体的工伤伤残鉴定的医院有几家的徐州市工伤鉴定中心 ,像四医院徐州市工伤鉴定中心 ,中医院,人民医院,申请可以选择其中一家进行伤残鉴定的。
徐州市工伤鉴定中心?我国没有工伤鉴定中心徐州市工伤鉴定中心 ,徐州市也没有工伤鉴定中心,工伤鉴定由徐州市劳动局牵头做工伤鉴定,其徐州市工伤鉴定中心 他机构的工伤鉴定劳动局不认可
江苏徐州哪里可以做伤残鉴定江苏省徐州市涉及伤残鉴定业务徐州市工伤鉴定中心 的司法鉴定机构有:
一、徐州医学院司法鉴定所(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西路84号徐州市工伤鉴定中心 ,电话:0516-85748442)徐州市工伤鉴定中心 ;
二、徐州市沛县中医院司法鉴定所(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东风中路18号,电话:0516-89681088);
三、徐州市中心医院司法鉴定所(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解放路199号,电话:0516-83956012)。
其它司法鉴定机构信息可登陆江苏司法行政网
(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服务机构查询。
扩展资料:
委托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伤残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鉴定委托书:载明鉴定机构名称,清楚扼要说明委托事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职工工伤、有关期限、伤病关系等),简单阐述案情,被鉴定人和/或其代理人的联系方式等。
二、案情:若为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责任认定书,则说明事故经过、被告及有无商业保险等情况;其他案件,应说明办案部门查明的案情。
三、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须带有被鉴定人的照片,复印件亦可,用以校对是否为被鉴定人本人,防止冒名顶替,如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等,如为未成年人,则提供户籍材料复印件。
四、病历及辅助检查材料:病历包括伤后所有的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片(X片、MRI片、CT片等)及检查报告、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报告(如肌电图、脑电图、视听觉电生理等)。
五、重新鉴定的,应该在委托书中注明,并提供原鉴定意见书;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已作损伤程度鉴定的,应提供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
六、需该机构司法鉴定人员回避的,予以注明。
参考资料来源:
江苏省司法厅-全省司法鉴定机构
徐州市司法局-司法鉴定服务指南
徐州市铜山区工伤鉴定在那里工伤鉴定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徐州市工伤鉴定中心 ,一般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徐州市工伤鉴定中心 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徐州市工伤鉴定中心 ,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徐州市工伤鉴定中心 的有关资料。
邳州工伤鉴定协会在哪里?我国没有工伤鉴定协会,劳动能力鉴定初次鉴定由设区徐州市工伤鉴定中心 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是最终结论。
邳州隶属徐州市,工伤职工初次劳动能力鉴定向徐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职工按照徐州市劳鉴委安排徐州市工伤鉴定中心 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
徐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设在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1号行政中心东区综合楼A108。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徐州市工伤鉴定中心 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徐州市工伤鉴定中心 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