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做伤残鉴定
这个要求涉及到病情稳定植物人做伤残鉴定 的期限的问题植物人做伤残鉴定 ,一般来说,骨折等病情需三个月,颅脑损伤大概需六个月以上,因此植物人状态的病情,根据法医要求一年以后做伤残鉴定,是有一定的依据的。
植物人算几级伤残?植物人应属于一级伤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植物人做伤残鉴定 的植物人做伤残鉴定 ,保留劳动关系植物人做伤残鉴定 ,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植物人算是几级伤残劳动者受工伤植物人做伤残鉴定 ,应当在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植物人做伤残鉴定 ,只有认定工伤以后,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工伤鉴定,一般伤残等级是1到10级。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植物人做伤残鉴定 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车祸植物人多久做伤残鉴定?您好,此种情况下,在您弟弟其植物人做伤残鉴定 他外伤伤情稳定后,除植物人做伤残鉴定 了因植物人状态需要康复治疗而进行治疗以外,是否达到治疗终结状态,达到治疗终结状态后三个月就可以申请进行鉴定了,还有什么问题您可以继续追问。
关于植物人的伤残鉴定植物人做伤残鉴定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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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植物人鉴定还是很简单植物人做伤残鉴定 的
植物人做伤残鉴定 我们两周就可以出报告
谢谢 希望对植物人做伤残鉴定 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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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植物人办残疾证被要求本人来具体情况,要提升服务市民植物人做伤残鉴定 的水平,第一道关口,就是要站在患者的角度换位思考,优化流程。女子为植物人办残疾证被要求本人来具体情况。
女子为植物人办残疾证被要求本人来具体情况1
“街道要求植物人亲自到医院检查,简直为难人”。上海发生一件荒唐事情。因丈夫患病王某患病称植物人,女子为减缓治病压力,去街道办理残疾人证。经审核,王某符合申请获得预约单。按照街道要求,需要由植物人丈夫自己带着预约单去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而王某所在的又不是指定医院。
经过多次沟通,街道和医院表示必须是本人去检查,不能上门检查。女子只是找人抬着丈夫去指定医院,医院却根本就没有检查王某身体,直接写病历。女子认为街道这是在这腾人,搞这些繁杂没必要的形式手续。(来源潇湘晨报)
确实是很折腾人,王某是个植物人无法动弹,却被要求必须亲自到医院进行检查办理残疾证明,而在医院却拿着之前的病例直接写结果,完全不进行检查,那么要求残疾人必须亲自去指定医院检查的合理性何在植物人做伤残鉴定 ?
法律规定没有问题,街道按照上级做出的流程要求也没有问题,问题就出现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上。《残疾人管理办法》是面向全国的文件,不可能事无巨细的详细规定,因此,它做出宏观规定之后,具体操作步骤由各省市在不违犯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具体安排。
而本案中折腾人的规定,就是将残疾人的范围狭隘的缩小,忽视了完全残疾和植物人的类型。强硬的要求残疾人必须亲自去指定医院体检,对植物人来说完全是强人所难。完全是可以灵活的规定,在某些特殊要求下可以提供上门检查的办法。
而且《残疾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也做出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应上门开展残疾评定和办证服务。而该街道却直接以上面没有这个规定而拒绝做出其植物人做伤残鉴定 他变更措施的回应是非常不妥当的。执行规定没有问题,但遇到特例也不应立马拒绝,应该请示上级。
当然,让女子更无法接受的是,自己带人辛苦的把丈夫抬到指定医院,却更本就没有检查身体,完全是拿着之前的病例看然后做评定,那么要求本人亲自去检查的做法就显得更是无稽之谈。
按照我国《残疾人证办法》的规定,原则上只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必要材料,再加上精神身体或者其他智力残疾等证明就可以申请,由相关部门进行评定。
从严谨性上来说,街道和医院的要求流程似乎并没有问题。申请残疾证明,现有街道对病例等书面文件进行初步核验,认定符合要求,在签发预约单去指定医院检查身体,由此最终获得残疾证明。
这不是个小事情,执行的僵化,形式主义的要求让申请人累的半死,长期下去必然出现问题。即便是上门检查收取一定费用,也比要植物人亲自到医院检查能让人接受。
希望能少出现点“让植物人亲自到医院检查”、“让死人亲自来开死亡证明”等荒唐的事情吧!
女子为植物人办残疾证被要求本人来具体情况2
一年多前,上海市民王先生因患脑部疾病不幸成了植物人,没有任何行为能力。然而,家属申请伤残鉴定证明时,却被要求王先生必须亲自到医院进行鉴定。折腾来折腾去,到定点的杨浦区中心医院一看,他们根本就不检查,直接写病历。家属质疑,只是看一看就写结果了,为什么要折腾人?(据10月19日上海广电《新闻坊》栏目)
从周折的办事过程中,看到家属给植物人亲属办一个残疾证实属不易。原来收治的医院,不是做肢体残疾类伤残鉴定的定点医院,植物人的诊断结果不算数,到定点医院呢,请救护车太贵,只得请朋友帮忙,搬上搬下。真是折腾病人、折腾家人、折腾朋友。
然而,严格来说,医院没错,街道和社区服务中心也都没错,那错在哪里呢?显然是一个流程的问题。
植物人本身认知能力已完全丧失,无任何主动活动,按理说,预约劳烦一下定点医院的`医生上门,有了其他医院的诊断结果,也就是看一眼的事,省时省力啊。难道非要植物人“本人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前往指定医院”?
或者,对这个肢体残疾类伤残鉴定的医院,为何只限定两家?我就不信,其他大型医院的诊断结果,毫无公信力和权威性。肢体残疾类伤残鉴定,很多时候不需要什么高端的仪器来测定,不需要医生有多高超的医术,肉眼看一下就可以判断。所以,扩大定点医院的范围,认可大型医院的诊断结果,也是不错的办法。
再或者,多体恤病人家属的不易,对植物人这个特定的群体,能否单独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呢?
既花钱还折腾人的流程,就应该整改。不能因为文件规定是这样,就一定要刻板执行。如果怕人冒领残疾证,办法也多得是。从流程来看,定点医院的医生也没有进行严格的复核和审查,只是将原来医院的诊断抄了抄。那么,这个“植物人持证上门”的意义何在?
服务市民、方便市民,办事没有止境。王先生的遭遇告诉我们,要提升服务市民的水平,第一道关口,就是要站在患者的角度来看问题、想问题,换位思考,优化流程。
而其他部门,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残联等,遇到这样不合理的规定,也要及时反馈,而不是面对市民的求助,仅仅拿出文件“按章办事”。
总而言之,植物人办残疾证要亲自上门的不合理规定,是该改一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