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90天营养期是什么意思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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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的规定,营养费应当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司法鉴定护理期营养期标准

法律分析司法鉴90天营养期是什么意思 :营养费司法鉴90天营养期是什么意思 的赔偿司法鉴90天营养期是什么意思 ,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司法鉴90天营养期是什么意思 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的规定,营养费应当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对营养费的确定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鉴于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经济不发达,生活水平不高,加之营养费的标准不如其他的赔偿项目标准具体,相对比较抽象的实际情况,营养费的给付一般不宜过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护理期限鉴定标准

一、司法鉴定护理期限标准是怎样的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保险理赔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的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

(二)总则

1、目的

本标准目的是为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确定提供评定依据。

2、鉴定原则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司法鉴90天营养期是什么意思 ,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并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个案的年龄、体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3、鉴定人 应当由具有法医临床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误工期

误工期(亦称休息期、医疗休息期),是指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2、营养期

营养期(亦称营养补偿期),是指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需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3、护理期

护理期(亦称护理陪护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司法鉴90天营养期是什么意思 他人帮助的时间。

(四)头部损伤

1、头皮血肿

①头皮下血肿:误工10日~15日,无需营养,无需护理。

②帽状腱膜下血肿或骨膜下血肿 范围较小,经加压包扎即可吸收自愈者:误工15日~

30日,营养7日,护理1~7日。

③帽状腱膜下血肿或骨膜下血肿 范围较大,需穿刺抽血和加压包扎者:误工25日~60日,营养15日,护理1~15日。

2、头皮裂伤

①钝器创口长度≤6cm、锐器创口累计长度≤8cm:误工30日,营养1~7日,护理1~7日。

②钝器创口长度>6cm、锐器创口长度>8cm:误工45日~60日,营养7~15日

护理1~7日。

3、头皮撕脱伤

①撕脱面积≤20cm2:误工60日~90日,营养10~20日,护理7~10日。

②撕脱面积>20cm2,不伴有失血性休克征象:误工90日~120日,营养20~30日,护理15~20日。

③撕脱面积>20cm2,伴有失血性休克征象:误工90日~120日,营养60日,护理30~90日,根据不同情况,营养和护理期可视情况延长,但不超过误工期。

4、头皮缺损

①头皮缺损≤10cm2 ,误工30日~60日,营养10~20日护理7~15日。

②头皮缺损>10cm2,误工45日~120日,营养20~30日,护理15~20日。

5、颅盖骨骨折

①颅盖骨线状骨折:误工30日~60日,营养30日,护理15日。

②颅盖骨凹陷骨折/多发粉碎骨

不需手术整复者:误工90日,住院期间可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考虑营养和护理期。

需手术整复者:误工120日,营养和护理可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

6、颅底骨折

①颅底骨折,无脑脊液漏和神经损伤:误工60日,营养30日,护理15日。

②颅底骨折,有脑脊液漏,未经手术自愈者:误工90日,营养30日,护理30日。

③颅底骨折,有脑脊液漏和神经损伤,需手术者 :误工120日,营养60日,护理30~60日、或视情况评定、但不超过误工期。

二、司法鉴定的规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护理时间的长短需要根据当事人受伤的程度而定,如果受伤不是很严重,那么一般护理期限室一到七天,情况严重一些会有半个月,最长的护理期限有两个月,具体的期限需要鉴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建议,但是不能超过误工期的时间。

法院判决护理期,营养期,误工期有什么依据?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法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司法鉴90天营养期是什么意思 的解释》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来确定相应的护理期、营养期和误工期。

在实务操作中,在当事人就护理期、营养期和误工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一般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的方式来确定护理期、营养期和误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司法鉴90天营养期是什么意思 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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