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赔偿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双重赔偿重复赔偿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的标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造成的工伤就不能获得双重赔偿,如果受害人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受害人在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同时并不能免除侵权的第三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重复赔偿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重复赔偿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重复赔偿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交通事故和工伤双重赔偿标准【法律分析】重复赔偿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的标准是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竞合。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方面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康复费等费用和已经获得相应的赔偿的重复赔偿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则不应当再进行重复的赔偿。也就是说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同时又被认定成为是工伤的重复赔偿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则对于受害者来说在申请赔偿的过程中是可以兼得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重复赔偿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二次手术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二次手术误工费重复赔偿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二次住院期间重复赔偿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的误工损失是在受害人有劳动能力或存在部分劳动能力的情况下重复赔偿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因住院治疗而无法劳动造成的损失。但是原告主张误工费的重复赔偿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在计算金额的时候应该用 伤残 补助金扣除一部分。二次手术误工费是可以支持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所使用的前提为原告因伤致残持续误工,此时原告的误工损失,实际上就是原告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造成的损失,这与 伤残赔偿 金的赔偿内容是一致的。但伤残 赔偿金 与二次手术的误工费是有差别的, 残疾赔偿金 赔偿的是受害人客观上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损失,而二次住院期间的误工损失是在受害人有劳动能力或存在部分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因住院治疗而无法劳动造成的损失。二者的赔偿内容不同,不能用残疾赔偿金来代替二次住院期间的误工损失。 伤残赔偿金与二次手术的误工费之间又存在一定交叉。这部分交叉所应获赔的损失在伤残赔偿金中已经得到体现,故在二次手术误工费中应该作相应扣减。如果不扣减这部分内容,将有违 保险法 的公平原则,有重复赔偿的嫌疑。同时,原告所主张的误工费是以其固定收入为标准来进行计算,如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进行计算,如其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审理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 标准进行计算。 二、误工费中的误工时间是多久?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 法医鉴定 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 医疗事故 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 法定节假日 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所以,根据生活常识,重复赔偿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我们更应该了解 法律知识 ,才能更好的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一般对于二次手术的情况,那么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申请误工费的,毕竟二次手术也会影响到工作,所以可以提出误工费的赔偿。
那部法规规定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2004年5月1日起施行重复赔偿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重复赔偿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扩展资料: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损害双重赔偿可兼得
参考资料来源:睢宁县政府——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工伤和交通事故现在可以双重赔偿吗? 如果可以,有什么法律依据?如果不可以,又具体是哪部法律规定的?1、工伤和交通事故现在可以双重赔偿重复赔偿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的重复赔偿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但是医疗费用的部分不能双重获得赔偿的。
2、法律依据参考重复赔偿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9〕50号)精神重复赔偿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原执行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中“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的规定作如下调整: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其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支付:
(一)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两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重复赔偿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三项费用: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