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立
投保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立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立 :
(一) 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三)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拓展资料: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种,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承担的是保险标的损失的赔偿责任,而在人身保险中,保险人承担的是给付责,不问损失与否与多少,为此人身保险通常均为定额保险。
其意义在于:
1:人身保险对个人的意义首先,人身保险可以延续我们对家人的爱。其次,人身保险可以帮助我们完成未尽的责任。再次,人身保险能够让我们获得尊严。
2:人身保险对家庭的意义首先,人身保险可以帮助家庭转移风险。其次,人身保险可以让父母不再成为子女的负担。
3:人身保险对社会的意义首先,人身保险有利于宣扬积极向上的社会道德观和价值观。其次,人身保险有助于创建和谐社会。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确定的方式是(12)受益人条款。受益人条款是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关于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立 的指定、资格、顺序、变更及受益人的权利等内容的具体规定。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十分重要的关系人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立 ,很多国家的人身保险合同中都有受益人条款。人身保险中的受益人通常分为指定受益人和未指定受益人两类。指定受益人按其请求权的顺序分为原始受益人与后继受益人。许多国家在受益人条款中都规定,如果受益人在被保险人之前死亡,这个受益人的权利将转回给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可以再指定另外的受益人。这个再指定受益人就是后继受益人。当被保险人没有遗嘱指定受益人时,则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就成为受益人,这时保险金就变成被保险人的遗产。(13)红利任选条款。红利任选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如果投保分红保险,便可享受保险公司的红利分配权利,且对此权利有不同的选择方式。分红保单的红利来源主要是三差收益,即利差益、死差益和费差益。利差益是实际利率大于预定利率的差额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立 ;死差益是实际死亡率小于预定死亡率而产生的收益;费差益是实际费用率小于预定费用率的差额。但从性质上讲,红利来源于被保险人多缴的保费,因为与不分红保单相比,分红保单采取更保守的精算方式,即采取更高的预定死亡率、更低的预定利率和更高的预定费用率。(14)保险金给付的任选条款。寿险的最基本目的是在被保险人死亡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时,提供给受益人一笔可靠的收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保单条款通常列有保险金给付的选择方式,供投保人自由选择。最为普遍使用的保险金给付方式有以下五种:①一次支付现金方式。这种方式有两种缺陷: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共同死亡的情况下,或受益人在被保险人之后不久死亡的情况下,不能起到充分保障作用;不能使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免除其债权人索债。②利息收入方式。该方式是受益人将保险金作为本金留存在保险公司,由其以预定的保证利率定期支付给受益人。受益人死亡后可由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立 他的继承人领取保险金的全部本息。③定期收入方式。该方式是将保险金保留在保险公司,由受益人选择一个特定期间领完本金及利息。在约定的年限内,保险公司以年金方式按期给付。④定额收入方式。该方式是根据受益人的生活开支需要,确定每次领取多少金额。领款人按期领取这个金额,直到保险金的本金全部领完。该方式的特点在于给付金额的固定性。⑤终身年金方式。该方式是受益人用领取的保险金投保一份终身年金保险。以后受益人按期领取年金,直到死亡。该方式与前四种方式存在一个不同点,就是它与死亡率有关。(15)共同灾难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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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受益人确定方式根据我国保险法规有关条文规定的精神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立 ,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立 ,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其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赔偿。
两种理解两种赔付。
所谓法定受益人,与指定受益人不同,是指直接依据保险法的规定而产生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之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此处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即为法定受益人。需要指出的是,法定受益人与前述指定“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虽然都是将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但二者在性质上有着根本区别。前者源自法律的规定,后者则来自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指定。前者所得的是遗产,需缴纳遗产税,并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被保险人生前所欠税款和债务的责任;后者所得的是保险金,无需纳税,也无需偿还被保险人所欠的税款和债务。
目前的人身保险实务中,受益人指定不明是一普遍现象。“法定”、“法定受益人”等表述常常出现在保险单受益人一栏中。“法定受益人”这一表述在《保险法》等法规中都找不到,学理上有人认为是指被保险人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享有保险金继承权的人。实务中,也通常将“法定受益人”视为未指定受益人来处理。“法定”一词则会产生以下两种不同的理解并导致不同的保险金分配方式。
1、理解为未指定受益人。因“法定”一词指代不明确,容易产生争议,有人主张将其视为未指定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第63条的规定,人身保险合同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即在此情况下,没有受益人,只有法定继承人,保险金就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作为遗产处理就要遵循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继承法》第33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理解为“法定继承人”。按照这种理解,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即是保险合同受益人,其应按照《保险法》第62条的规定对保险金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由于受益权属于固有权,不是继承而来,因此受益人所应领取的保险金不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两种不同理解导致了不同的保险金处理方式。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对此问题进行了明确。《解释》第48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栏中只填写“法定”字样,视为未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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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的指定方式有哪些财产保险合同中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立 ,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财产或者财产权益,发生保险事故后,受领保险赔偿金的是被保险人。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或者身体。在死亡保险中,保险事故的发生即为被保险人的死亡,而被保险人已经死亡,自然无法受领保险金。因此,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是重要的合同关系人。为此本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立 了谁有权指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具体是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立 : 依.被保险人:因为人身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者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因此被保险人对于其中所产生的保险利益,即将来可以获得的保险金,当然有指定受益人的权利。同时,由于指定受益人是一种民事行为,必须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行使。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可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活动由其法定中国人中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立 他的年龄、智力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立 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中国人中国,或者需征得他的法定中国人的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中国人。因此,本条规定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贰.投保人:投保人作为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因此,也应当有权指定受益人。但是,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由于受益权的实现涉及被保险人的身体或者生命,为了防止出现谋害被保险人以取得保险金的道德危险,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本条在规定投保人有权指定受益人的同时,又规定这种指定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谁来指定您好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立 !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立 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在签署保单时,应明确写明受益人,如果未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就会认为受益人为“法定”。
通常情况下,保险受益人“指定”优于“法定”。如果受益人是指定的,被保险人一旦死亡,指定的受益人就可以直接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同时,指定的保险受益人获得的理赔金不需抵债,也不征收遗产税。
填“法定”的话,保险金将作为遗产按继承顺序进行分配,一旦国内的遗产税开征,法定继承人就可能得上缴5%~20%不等的遗产税。另外,若被保险人生前负有一定的债务,人身保险身故金首先是用于偿还其所负债务,剩余的金额部分才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保险法定受益人中,第一顺位也是被保险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为身故受益人;第二顺位为被保险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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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谁指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立 ,受益人是重要的合同关系人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确立 ,是享受保险利益的人。《保险法》第39 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