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交通肇事罪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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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交通肇事罪精神抚慰金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法院交通肇事罪精神抚慰金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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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车祸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并无统一规定法院交通肇事罪精神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要结合侵权人法院交通肇事罪精神抚慰金 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肇事罪案件是否应赔偿精神抚慰金普通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只要有伤残伤亡的后果,依法都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但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麻烦就来法院交通肇事罪精神抚慰金 了。因为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只要构成刑事犯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刑事审结后,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都不赔偿精神抚慰金。实践中也是这样掌握,但唯独交通肇事罪是个例外,例外之处在于,交通肇事罪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不是与刑事案件一起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也不是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再单独提出民事赔偿。而是在刑事案件进行过程中,同时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这等于让实践钻了法律的空子,玩了个文字游戏。但这种文字游戏无疑是善意的。也是被逼无奈。理由还是那句话,法律的意义不在于逻辑,在于经验,在于结合实际。一般的交通事故都赔偿精神抚慰金法院交通肇事罪精神抚慰金 ?更为严重的交通肇事罪反而不赔,反而赔的更少了法院交通肇事罪精神抚慰金 ?而且交强险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人家保险公司都同意赔了,法院为何不支持?没有道理嘛。 所以实践中,查看各地案例,大多支持了精神抚慰金的请求。但遗憾的是,目前的“实践”并不统一,还有很多地方法院不支持精神抚慰金,而且很多法律工作者也有不同看法。最近最高院颁布的关于交通事故的司法解释也未涉及,不能说不是一个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