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费是不是出院了就没有了
法律分析护理费是不是出院了就没有了 :出院后确实需要护理护理费是不是出院了就没有了 的话护理费是不是出院了就没有了 ,还是可以计算护理费护理费是不是出院了就没有了 的护理费是不是出院了就没有了 ,护理期限、护理依赖程度要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才能确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当事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进行确定。当事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交通事故出院后还有护理费吗解答交通事故出院后还有护理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害,在医疗或者康复过错中所必需护理费是不是出院了就没有了 的陪护人员的护理费仍然应当由肇事方赔偿。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是不是出院了就没有了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出院后还有误工费和护理费吗【法律分析】护理费是不是出院了就没有了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了护理费是不是出院了就没有了 ,伤势轻微的,住院几天观察没事的,办理出院手续后,就没有护理费的赔偿了,但误工费就看医生的诊断了,如果医生出具了需要休养的诊断证明,那么在休养期间也应该赔偿误工费。还有一些伤势严重的,尽管出院了,但仍不能自理的,那就还是需要护理的,保险公司还是要赔偿误工费和护理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护理费是不是出院了就没有了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出院后职工有没有护理费有。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是不是出院了就没有了 ,需要护理的护理费是不是出院了就没有了 ,经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请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由工伤职工请人护理。职工因工伤、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
车祸出院后有护理费吗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护理费是不是出院了就没有了 ,受害人住院期间护理费是不是出院了就没有了 ,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护理费是不是出院了就没有了 ,需要家人或者其护理费是不是出院了就没有了 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护理费是不是出院了就没有了 ,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出院后确实需要护理的话,还是可以计算护理费的,护理期限、护理依赖程度要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才能确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当事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进行确定。当事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