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法律分析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七级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另眼矫正视力≥0.8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一眼有或无光感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工伤七级伤残,可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之后申请工伤待遇中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得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本人工资,工资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金额根据地方法规来计算。以浙江省为例:七级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10个月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从 工伤保险 基金按 伤残等级 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 伤残 为24个月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的本人 工资 ,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伤残津贴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 职工达到 退休年龄 并办理 退休 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 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 医疗保险 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 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关系 ,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社会保险 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 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 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 工伤保险条例 》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 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眼睛受伤工伤鉴定标准赔偿标准有哪些眼睛受伤工伤鉴定标准赔偿标准如下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眼睛赔偿标准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你好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关于上述的问题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解答如下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 发生 工伤 事件,不论伤情严重与否,都需要做 工伤鉴定 。在工作中,眼睛受伤,也是属于工伤,需要找相关机构进行鉴定。受工伤,在治疗结束后进行鉴定,鉴定出来的 伤残等级 根据病情而定,其 赔偿金 额会根据伤残等级而定,若对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再次鉴定。接下来, 律师 将和大家分享2021眼睛 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概念工伤赔偿标准,又称 工伤保险 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赔偿标准一、一级至四级 伤残 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 工资 ×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 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 六级伤残 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 十级伤残 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工伤赔偿,是按照工伤鉴定等级进行赔偿的,不同等级赔偿金额不同。那么,2021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关于眼睛工伤的 赔偿标准 ,包括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伤残补助金是根据工伤等级进行赔付的,最多可领取27个月的工资。伤残津贴最高可按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放。
眼睛受伤工伤鉴定标准赔偿标准眼睛工伤鉴定等级标准
一级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
17)一眼有或无光感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
三级
1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
20)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1)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
1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18)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五级
23〕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4)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5)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2~0. 25;
26)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27)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
28)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级
2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2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29)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30)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31)第Ⅳ或第Ⅵ对脑神经麻痹,或眼外肌损伤致复视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的;
七级
2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0)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31)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32)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33)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八级
14)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25)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27)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3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31)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九级
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十级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一级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本人工资)×24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5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50个月(合计76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于终止劳动关系时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劳动关系未终止又无法安排就业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的,单位支付)
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0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合计62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于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劳动关系未终止又无法安排就业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的,单位支付)
七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合计43个月)
八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15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合计29个月)
九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2个月(合计18个月)
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个月(合计11个月)
生活护理费 本市上年社平工资 生活护理一级 60%
生活护理二级 50%
生活护理三级 40%
生活护理四级 30%(以上为社保支付)
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社保支付。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4级由社保支付,5-10级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5-10级才有,由用人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1-4级由社保支付,5-6级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活护理费由社保支付。
工伤一只眼睛模糊赔偿标准是多少一眼矫正视力0.3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另眼矫正视力0.6规定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应评定为九级伤残。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视力下降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6级伤残,可享受如下伤残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