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伤残划分标准表
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眼睛伤残划分标准表 ,另眼矫正视力0.02眼睛伤残划分标准表 ,或视野8%(或半径5°)。3、三级伤残鉴定标准:(1)一眼有或无光感眼睛伤残划分标准表 ,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2)双眼矫正视力关于眼睛眼睛伤残划分标准表 的工伤鉴定眼睛伤残划分标准表 ,也有分为十个等级,根据等级的一次增加,伤残的程度依级减少,所以赔偿的金额也依次减少。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眼睛伤残鉴定等级划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眼有或无光感眼睛伤残划分标准表 ,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双眼矫正视力.05或视野≤16%(半径≤10°)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1或视野_24%(或半径≤15°)四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2或视野≤32%(或半径≤20°) 一眼矫正视力.05,另眼矫正视力≤0.1
双眼矫正视力.1或视野≤32 %(或半径≤20°)五级伤残鉴定标准
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一眼矫正视力.05,另眼矫正视力≤0. 2~0. 25一眼矫正视力.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一侧眼球摘除者六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 4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3 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 2 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七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6 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 4 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八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 5 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 4 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第脑神经眼支麻痹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 6 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 双眼矫正视力≤0. 8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眼睛伤残划分标准表 的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眼睛伤残划分标准表 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眼睛伤残划分标准表 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眼睛伤残划分标准表 ,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眼睛工伤评残等级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规定眼睛伤残划分标准表 ,如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属于一级伤残;一眼有或无光感眼睛伤残划分标准表 ,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的属于二级伤残。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双侧眼球缺失或者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属于Ⅰ级伤残;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双眼盲目5级属于Ⅱ级伤残等。眼睛伤残具体属于几级伤残要根据具体情况由鉴定机构确定。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