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出
律师解答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由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出 ,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出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出 ,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法律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支付怎么计算一、 交通事故诉讼费 由谁支付 1、在民事 诉讼 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 诉讼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出 ,在当前道路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出 ,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出 ,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 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 交通事故 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出 他相关费用属于 交强险 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2、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出 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 保险合同 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 人身损害赔偿 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 诉讼费 买单。 3、我国《 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 4、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或第三人,在诉前有拒绝理赔或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二、交通事故诉讼费怎么计算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 2、财产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外,还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1)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 2) 证人 、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取 诉讼保全 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3、当事人依法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的,或者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 强制执行 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诉讼费一般都是由保险公司支付的,这是为了保障第三者的权益也是《保险法》和《保险条款》做出的规定,当事人交纳保险就是为了保障自己在事故发生之后能够由保险公司提供保障,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交通诉讼的费用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交通事故诉讼费谁承担交通事故诉讼费谁承担,需要具体分析:
1、道路交通事故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出 ;
2、若诉讼双方当事人就诉讼费用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出 的情况达成一致意见的,则根据协商结果确定承担者。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事宜诉讼流程如下: 1、受害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被告人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出 ;受害人向法院说明自己的诉讼主张; 2、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进行调解; 3、调解成功,法院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协商结果制作调解书,发放调解书; 4、调解失败,组织开庭,双方当事人陈述发言,举证、质证; 5、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以及陈述发言、举证、质证,作出判决,制作判决书,发放判决书; 5、判决书生效与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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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出 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出 ,当我们想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出 ,我们是需要缴纳一定数量的诉讼费的。那么当我们因为交通事故提起诉讼的时候,诉讼费是由谁出呢?下面就让我为大家带来的 交通事故诉讼费谁出 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谁出
交通事故诉讼费一般是由原告先预付,最后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那么在交通事故诉讼中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诉讼费呢?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呢?
1、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诉讼费?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出 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
2、同时,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
二、交通事故诉讼费怎么计算
(一)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财产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外,还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1、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三)当事人依法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的,或者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三 、 交通事故诉讼费的缴纳标准
2007年4月1日起,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开始施行,总体诉讼费用大幅度降低,极大解决了人民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而言,更是极大降低了受害人诉讼维权的法律成本。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除了诉讼费用大幅减少之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了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其缓交诉讼费。也就是说,只要受害人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就可以缓交诉讼费用直接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如果提起诉讼后受害人败诉,根据第五十条进一步规定,人民法院将视受害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减少或免除其应承担的诉讼费。
速算公式为: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比如:因交通事故受伤,须向肇事方及保险公司索赔30万元,那么,30万元的诉讼请求,需要交纳多少诉讼费呢?
30万×1.5%+1300元=5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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