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受理交通事故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萍乡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的二十倍。但超过六十周岁的萍乡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超过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倍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萍乡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先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萍乡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交强险赔偿完毕后萍乡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的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双方平分、不足部分对方财产和人员损失由商业三责险承担、不足部分属于已方承担责任的车辆损失由商业车损险承担、不足部分属于己方责任的人员受伤损失由商业车上人员险承担、未购买商业保险的,交强险赔偿以外的不足部分由自己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江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9860元/年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28元/年
3、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12776元/年
4、农村居民年生活消费支出:5130元/年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9651元/年萍乡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3304.25元/月,108.6元/天
6、死亡赔偿金:城镇19860×20=397200元,农村7828×20=156560元
7、丧葬费39651元/年÷12×6个月=19825.5元
二、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20元-50元/天。
4、后续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860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828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860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828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860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828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6、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的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萍乡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计算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8、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2776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130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2776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130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2776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130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2776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130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9、鉴定费
根据鉴定费票据确定
10、交通费和住宿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时间、地点、人数、次数相符。
住宿费=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100元/天×住宿天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丧葬费= 上一年度江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即19825.5元
13.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9860元/年×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7828元/年×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9860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7828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9860元/年×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7828元/年×5年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江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针对您的江西农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萍乡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问题解答如下萍乡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交通事故中较为特殊的一种赔偿萍乡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是死者因萍乡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的一种补偿。那么江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下文为您讲解,1、医疗费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萍乡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住院天数3、营养费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20元-50元/天。4、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5、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860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828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860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828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860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828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6、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的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7、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计算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8、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2776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130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2776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130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_12776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_÷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_5130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_÷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2776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130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9、鉴定费根据鉴定费票据确定10、交通费和住宿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时间、地点、人数、次数相符。住宿费=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100元/天×住宿天数11、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12、丧葬费丧葬费=上一年度江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即19825.5元13.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9860元/年×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7828元/年×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9860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7828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9860元/年×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7828元/年×5年14、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02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死亡2020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萍乡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用赔偿金额萍乡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的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注萍乡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医疗费萍乡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统计①受害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②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③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注:各地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需要根据各地相关的法规来确定,具体的建议咨询当地律师。四、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五、丧葬费的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月六、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注:扶养年限:①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②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七、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八、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九、直接财产损失十、精神损害抚慰金十一、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赔偿年限: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萍乡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死亡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萍乡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的事件,赔偿金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萍乡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