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
11岁男孩骑小黄车被撞身亡后,其家属向ofo小黄车公司索赔760余万元。
静安法院认为,被告ofo小黄车公司作为新型自行车租赁活动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 的经营者,应尽到合理限度的管理义务。我国相关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必须满12周岁。在无人值守的线上技术交易模式下,ofo小黄车公司应该考虑到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好奇心强、模仿性强、自我控制能力差等因素,应对共享单车的解锁方式尽到充分的注意。因此,在提醒注意、车锁解锁方式等方面,ofo小黄车公司未尽到合理限度的管理义务,增加了受害人因骑行发生交通事故伤害的风险。对受害人因骑行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损害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具有基础地位,被害人擅自解锁共享单车骑行发生交通事故,与监护人疏于监管有关。
回顾案情,2017年3月26日,11岁男孩小高与三位小伙伴未通过APP软件扫码获取密码,各自解锁一辆ofo共享单车后上路骑行,在天潼路、曲阜路、浙江北路路口时与一辆大客车相撞,不幸身亡。
事后,原告小高父母向静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ofo共享单车所有方北京拜克洛克 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称ofo小黄车公司)、肇事司机王某、肇事客车租赁公司和保险公司赔偿其人民币866万余元,且ofo小黄车公司立即收回市面上所有ofo机械密码锁具单车,并更换为更为安全的智能锁具。
2017年9月15日,该案在静安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认为,ofo小黄车公司存在三方面过错。第一,涉案自行车车身上没有任何有关“12周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行”的警示标志,对这一事实ofo小黄车公司予以承认。第二,ofo小黄车公司的机械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与缺陷,因其密码不变、容易破解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 ;较难锁牢,计费与上锁无关,无法限制使用人将其锁牢;且不打乱密码的话一按就开。第三,ofo小黄车公司对于投放在公共场所的单车疏于管理。
ofo小黄车公司还认为,原告的起诉缺乏法律依据。因锁具本身并不存在缺陷,原告在起诉中以锁具存在容易非法打开的“缺陷”为由,有意混淆、扩大了法律上的“缺陷”概念;骑行自行车参与交通自然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与原告起诉的所谓“缺陷”无关。
而对原告提出的高达70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ofo小黄车公司指出,在上海地区,有关精神损害赔偿方面有明确的规定,上限为5万元。原告代理律师则表示,上海地区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上限规定系1999年颁布,早已不适应现在的物价水平。
一审开庭后,经法院释明,两原告表示在该案中先行处理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再另行起诉ofo小黄车公司。
2018年3月6日,静安法院就交通事故赔偿案作出判决,被告肇事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向原告赔偿人民币55万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原告已获得相应赔付款。
在上述案件宣判之前,2018年2月,两原告以生命权纠纷为由将ofo小黄车公司另案起诉至静安法院,要求判令被告立即收回所有ofo机械密码锁具单车,并更换为更为安全的智能锁具;向两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700万元,共计760余万元。
6月12日,静安法院对这起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上述判决。
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家属索赔760万,法院怎么判的?小高与三位小伙伴在浙江中路575弄弄堂附近玩耍时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 ,四人未通过APP程序扫码获取密码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 ,便各自解锁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 了一辆ofo共享单车,然后上路骑行。小高沿着天潼路由东向西逆向骑行,13时37分许,与王某驾驶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 的大型客车发生碰撞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据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大客车司机王某左转弯时疏于观察路况,小高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且疏于观察路况,两人行为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王某负该起事故次要责任,小高负该起事故主要责任。
认为共享单车疏于管理,男孩父母起诉ofo
小高父母认为,小高不满12周岁,由于拜克洛克公司对投放在公共开放场所的ofo共享单车疏于管理,且该车辆上安装的机械锁密码固定,易于被手动破解,使用完毕后的锁定程序不符合习惯、未锁率高,同时车身没有张贴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骑行的警示标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才造成了本次事故。
小高父母诉至上海静安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拜克洛克公司立即收回所有ofo机械密码锁具单车,并更换为更为安全的智能锁具,同时要求被告拜克洛克公司、肇事客车司机王某(后肇事客车租赁公司同意承担肇事司机王某的全部责任,两原告撤回对王某的起诉)及其雇主客车租赁公司、相关保险公司赔付经济损失共计860余万元。
同时,小高的父母以生命权纠纷为由将拜克洛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拜克洛克公司立即收回所有ofo机械密码锁具单车,并更换为更为安全的智能锁具;向两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60余万元;赔偿两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700万元。
法院怎么判的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 ?
上海静安法院考虑到涉案公司管理义务没有尽到、增加了骑行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伤害的风险,但他们提供的这项服务属于新兴行业,服务和管理都还处在探索期,最终判该公司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给小晨的父母6.7万余元。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700万的诉请,小晨父母之前已经在交通事故赔付中获得了,法院不再支持。
对于这个结果小晨的父母表示接受,同时也表示主要的目的不是为索赔,而是希望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械锁单车都能得到优化,避免类似的悲剧再出现。
8岁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谁应当负责?8岁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 父母监护不当被判负主责
近日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 ,南京一8岁小男孩独自骑共享单车上路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 ,直接撞到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上,摔倒在地。所幸男孩只是受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 了轻伤。
警方表示,按照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因此在这起事故中,男孩父母监护不当,应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