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需要车辆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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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单车事故,交警队为什么,必须做车辆检测鉴定吗、有法律依据,和实际用途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交通事故需要车辆鉴定吗 ,交警队是必须做车辆检测鉴定的。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车被扣交警大队的,在事故责任认定确定以后,就可以提车交通事故需要车辆鉴定吗 了!警察扣车是为了进行事故的责任认定,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场不能当场明确确定责任的,都可以实施扣车,然后进行车辆的性能技术鉴定,根据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在完成所有调查取证以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需要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遇到重特大事故,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这里的检验、鉴定需要由第三方来实施,这个第三方可以是公安机关的专门部门,也可以是具有专业资质的法人机构,因此,这个时间需要根据检验、鉴定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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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在交通事故以后需要做机动车鉴定吗?根据《公安部令第104号》第37交通事故需要车辆鉴定吗 的规定交通事故需要车辆鉴定吗 ,交警有权委托第三方对事故车进行鉴定。因此交通事故需要车辆鉴定吗 ,可以向交警提出申请交通事故需要车辆鉴定吗 ,要求对该电动车进行车辆属性鉴定。
理论上鉴定分为很多,即使车辆属性不做,那么安全性或者碰撞痕迹都是可以做的。这个事故有其特殊性,之前电动自行车各地存在地区化差异,有些地方甚至没有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或者管理比较混乱。
这种情况下,有些地方设立交通事故需要车辆鉴定吗 了过渡期,如在某个过渡期内车辆可以继续使用,超过这个之后就不得使用。或者在过渡期内都可以登记上牌,但这个之后必须按照国标上牌。
目前,法律法规对事故车辆中哪些情形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哪些情形不需要做,并无明确具体的规定。因公安部的规章仅仅是原则规定,执法实践中交警部门遇事故车辆一律做鉴定的一刀切的做法,有望在今后的细化立法中予以解决。
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第五十四条均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