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损害赔偿标准鉴定
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人损害赔偿标准鉴定 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达到伤残等级人损害赔偿标准鉴定 的,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人损害赔偿标准鉴定 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达到伤残等级的,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造成一般人身伤害(未达伤残)人损害赔偿标准鉴定 ::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人身伤害鉴定赔偿标准人身伤害鉴定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人损害赔偿标准鉴定 ,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人损害赔偿标准鉴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等;
5、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鉴定标准人身损害的鉴定标准有三种人损害赔偿标准鉴定 ,一种是重伤,一种是轻伤,最后一种是轻微伤。人身损害鉴定也是有一定的程序的,它有四个程序,一、被鉴定人受伤之后应当先到所属辖区的派出所进行报案处理,办案的单位会根据初步调查出具一份《法医鉴定委托书》;二、被鉴定人可以拿着这份委托书及相关病例资料去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伤情;三、鉴定中心会认真询问、检查伤情并进行拍照,还会根据伤情让伤者到相关医院进行必要的一些检查和复查;四、鉴定人会制作一份规范化的鉴定书,签发,然后被鉴定人去取就可以了。当然,如果受到了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赔偿,或者让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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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人身伤害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伤残赔偿系数人损害赔偿标准鉴定 ,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人损害赔偿标准鉴定 ,一级为100%,没少一级赔偿系数少10%。
法律依据:
(一)、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2017)》进行评定。
(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进行评定。
(三)、根据法院指定人损害赔偿标准鉴定 的标准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