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 的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 ,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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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主张加班费属工资报酬争议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 ,是劳动争议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 的一种,受劳动争议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 的时效限制。即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期间一年。但是,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支付加班费争议,则不受上述一年时效的限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就是说,在未离职的情况下提出支付加班费的申请,则不受一年时效限制,纵然是三年前的加班费仍然可以主张。如果员工离职,则应当在离职后一年内提出申请,否则时效超过,以往所欠加班费都将一笔勾销。这里存在的问题是,如果员工在离职后的一年内提出了仲裁,那么,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 他可以主张哪段期间的加班费?是提起仲裁之日起前推一年之内的加班费,还是以前所有的加班费?比如,员工工作3年,3年中都有加班而未付加班费,离职10个月后提起仲裁要求支付,他可以主张离职前最后2个月的加班费还是整个三年中的加班费?目前尚无定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关于知识产权的三个司法解释中均规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因此,劳动案件司法实践中,支持提起仲裁日前推一年内的加班费的可能性较大。
案件分析
张某于2008年5月1日被聘任为某酒店总经理,2012年12月31日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张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酒店支付2008年5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的加班费15770元。某酒店答辩认为张某的该项请求超过了仲裁时效。对仲裁时效的适用有两种意见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 :一种认为本案应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另一种认为本案应适用第二十七条第四款。两种观点争议的焦点在于,劳动报酬是否包括加班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 合同法 》没有对劳动报酬、加班费的概念进行界定,但通过《劳动合同法》的条文比较,是可以得出结论的。劳动报酬的支付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中,加班费支付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中。《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法条将劳动报酬与加班费并列,表明二者是并列关系,不是包含关系,劳动合同法所界定的劳动报酬是狭义的概念,不包括加班费。
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涉及加班费的主要证据—考勤、工资发放凭证等,单位可以只保留两年。如果让单位拿出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的考勤、工资发放凭证来证明劳动者未加班,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对单位而言是不公平的。
加班费的仲裁时效应当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追讨加班工资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 , 劳动争议 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四款规定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 , 劳动关系 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 工资 、 经济补偿金 、福利待遇等争议,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对于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前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关系,劳动者追讨 加班费 的仲裁时效适用60的规定,若劳动者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60日后才 申请劳动仲裁 ,则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请求将得不到支持。对于该60日横跨新法实施前后期限的情形,仍适用60日的仲裁时效。 对于2008年5月1日后仍存续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008年5月1日以前及以后的所有加班费。仲裁时效适用一年的规定,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算;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劳动者随时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劳动者如果遇上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加班费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时,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追讨加班费,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可向法院提起 劳动诉讼 。无论是仲裁还是 诉讼 ,劳动者都要准备好相关的 证据 ,以成功讨得自己应得的加班费。至于追讨 加班工资 仲裁的时效,法律中规定一般为一年。
劳动仲裁时加班工资一般支持多少年的?加班费没有多少年的限制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 ,公司欠了几年加班费,员工就可以追讨多少年的加班费。
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申请加班费时效为一年,但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限制。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 ;2、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仲裁时效从离职之日开始计算,除非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3、综上,如果劳动者在离职之后一年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所有加班工资,除非劳动者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劳动仲裁申请的流程: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3、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 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