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具体如下:
1、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
2、二级伤残:社交困难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不能独立工作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需要随时有人照看;
3、三级伤残:社交困难,生活不能完全独立,需要有人照看;
4、四级伤残:社交受限,活动、工作范围受限制;
5、五级伤残:交往、工作、生活能力等部分受限;
6、六级伤残:活动能力降低,生活中有些受限制;
7、七级伤残:暂时活动不受限制,但长期活动必定受到一定限制,工作时间大量减少;
8、八级伤残:工作连续性不强,社交受限制、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9、九级伤残:工作能力下降,生活大部分被限制;
10、十级伤残:生活部分受限,工作能力有所下降。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伤残鉴定级别怎么划分法律分析: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伤残鉴定的等级,一般划分为10个级别。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而该级别的划分是根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以及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来综合确定的。根据鉴定等级的划分,一到四级伤残可以享受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五、六级伤残可以享受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到十级伤残可以享受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1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伤残鉴定等级怎么划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的伤残状况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1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
4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
6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
7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远距离活动受限;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d.社会交往受约束。
9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伤残等级评定以受伤人员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的伤残状况为标准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以此划分为10级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赔偿标准与判定标准相对应,具体标准如下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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