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赔偿标准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户口赔偿标准问题 的解释》户口赔偿标准问题 的如下规定户口赔偿标准问题 :第二十七条户口赔偿标准问题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户口赔偿标准问题 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农村搬迁户口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户口赔偿标准问题 ,保障被 征地 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户口赔偿标准问题 ,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户口赔偿标准问题 ,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户口赔偿标准问题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户口赔偿标准问题 ,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 宅基地 建房、提供 安置房 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 养老保险 等 社会保险 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被征地农民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相关的 征地补偿 文件,若有问题,可以咨询本网站 律师 。
哪些情形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一、哪些情形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 云南省《云南省高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若干问题户口赔偿标准问题 的会议纪要》第四项第11条规定户口赔偿标准问题 了种农村户籍按照城镇标准进行 交通事故 赔偿的三种情形: (一)农村居民能够提交其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暂住证)户口赔偿标准问题 ,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户口赔偿标准问题 ,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 残疾赔偿金 、 死亡赔偿金 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具体包括: 1、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连续居住并经商一年以上; 4、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 征地 ,成为“失地农民”; (二)农村居民在城镇上学,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三)因同一事故造成 人身损害 ,受害人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所有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二、如何从户口本确定城镇居民? 首先,凡户口薄上户别栏注明为“非农业户口”的为城镇户口,户别栏注明为“农业户口”或者“农业家庭户”的为农村户口; 其次,现在办理的户口薄通常户别栏注明的是居民家庭户,区别农村与城镇户口主要以“职业栏”判定: 如果职业栏注明的是“其户口赔偿标准问题 他职业”或“无业”为城镇户口。当然也有些职业栏未填,在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栏如注明为“未征地农民农转居”为农村户口,“未征地农民农转非”、“已征地农民农转非”、“未征地转为已征地”等情况的,为城镇户口。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 农村户口 的人要求进行赔偿的话,则一般是按照当地关于对农村户口的赔偿标准进行,但在上述几种情况下,规定也是可以将赔偿按照城镇的标准进行的。
哪些情形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云南省2009年8月1日起施行户口赔偿标准问题 的《云南省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第四项第11条规定户口赔偿标准问题 了种农村户籍按照城镇标准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三种情形:(一)农村居民能够提交其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暂住证)户口赔偿标准问题 ,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具体包括:1、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2、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3、在城镇连续居住并经商一年以上;4、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成为“失地农民”;(二)农村居民在城镇上学,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三)因同一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受害人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所有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